尽管贩卖车票的河南女子始终没有下落,但是警方认为曹二强、周国民二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贩卖面值为6937元的11张车次为T69次的火车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已经触犯刑律,涉嫌倒卖车票罪,遂将案件移送至海淀区检察院。
至此,这起案情简单的贩卖车票案似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让人想不到的,随后出现在检察机关和法院办案人员办公桌上的3张光盘让这起简单的贩卖车票案变得扑朔迷离。
真假“票贩子”
周国民因倒票被抓,张丽娟感到莫名其妙。“案发当天上午他一直在超市后面的小屋睡觉,就没有出去过。”
张丽娟是周国民的女朋友,两人一直在西客站地下二层西客站退票处对面经营着一家超市。用张丽娟的话说,周国民虽然很早以前也干过倒卖车票的违法的事情,但是他后来改过从善了,不但不再从事倒卖车票等违法活动,还充当了公安机关的“耳目”,曾经协助北京西站派出所破获了好几起倒票大案。
在张丽娟看来,即使周国民参与贩卖车票也不是“多大的事”,她觉得当务之急是怎么能把男朋友周国民找人从看守所“捞出来”。她首先想到了以倒票为业的曹大卫。
曹大卫是曹二强的侄子。三年前曾经因销售假发票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曹大卫多次在张丽娟面前吹牛:自己在司法机关有关系,否则那次销售假发票至少得判两年。
2007年10月27日,在张丽娟的超市,张丽娟请求曹大卫帮忙,替周国民“活动”一下。当谈及曹二强和周国民倒票案时,曹大卫对这起案件的时间和具体细节的掌握程度让张丽娟吃惊不已。
曹大卫说,7月19日,在叔叔曹二强倒卖车票的过程中,婶子张巧萍让他去世纪坛医院门口充当“看客”。他先到雍明宇的轿车窗户那里瞄了一眼,车里坐着两个人,都“瘦瘦的”,个子高的30来岁,个子矮的20来岁。确认安全后,他给叔叔曹二强打了电话,问:“没有什么事吧?”曹二强回答:“没有什么事,老客。取钱来吧。”拿了钱后,他不放心,再次打电话给叔叔曹二强问到大钟寺取多少钱,电话中出现“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他心里“咯噔”一下,觉得是“挨人点”了。
此后,曹大卫在西客站退票窗口贩卖车票的过程中,又先后两次在张丽娟的超市讲述了叔叔曹二强倒卖车票的详细经过。
据曹大卫讲,叔叔曹二强出事那天,他穿一桔黄色的半截袖T恤,是在公主坟买的。叔叔曹二强没有带火车票先到了世纪坛医院门口,然后打电话叫他和婶子一起送票过去。他“看完客”以后,婶子张巧萍把票从轿车窗口递给了叔叔曹二强,曹二强又把票交给了旅客。旅客在车里说,没有带那么多钱,去取钱,他还奉劝叔叔曹二强说:“别去,别去,要不然带多少钱拿多少钱的票。”叔叔曹二强在轿车后面的窗口对他说:“没事。”
在三次谈话中,曹大卫充满自信,不时地点头微笑。他并不知道,安装在超市里的摄像头已经记录下了发生在超市里的一切。聪明的张丽娟悄悄地把摄像头中的内容刻成了三张光盘。她要用这三张光盘让司法机关将真正的贩卖车票的罪犯抓获归案,为男朋友洗清不白之冤。
几天后,三张光盘出现在了检察机关承办曹二强、周国民倒票案的检察官的办公桌上。据周国民的辩护律师李静介绍,她告诉承办检察官,这三张光盘能够证明案发当日是另外一个人参与了犯罪,而不是周国民。她恳求承办检察官能否再给她一点时间,等她会见完周国民以后搞清案件的来龙去脉。谁知这位检察官转身就说:“我还怀疑你们律师协助家属伪造证据呢!”李静律师说,听完这句话后她的心一下子从头凉到了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