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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7-15 17:27:7 网友:蓝色天空 就 景德镇“黑老大”的江湖法则 发表评论 IP:60.190.89.* |
| “也为自己的人生最终走向毁灭写下了注释”法院是你家开的?才一审结束呢,这么咒人家。 “王江团伙的覆灭,一扫往日的阴霾,来景德镇投资创业的客商络绎不绝。 ”简直是信口开河,一派胡言! 这篇文章的主观意识强烈,文章的大部分内容是作者自己在网络上转载过来的,新闻的价值意义不大。而少有的几句属于作者自己的论述纯粹是作者胡说八道。好好的一篇关于国家打黑除恶的经典案例,由于作者的主观和信口开河变得是乱七八糟,让人反胃。我怀疑作者有严重的妄想症,建议作者去写写幻想类的小说,或许将来的写作前途会有出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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