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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黑老大”的江湖法则
[ 王健根   发布时间:2008- 05-04 17:24:54  不得不说 ]

   他们开设赌场,组织、威逼和诱骗一些私营企业老板和群众参赌,从中收取抽头,并在赌场内放高利贷,疯狂敛财;他们采用先强行入股、后抽走出资等方式,参与公司经营,牟取了巨额非法利益。王江、刘永华以少量投资占有兴龙商贸公司40%的股份。王江的弟弟王涛以少投资多占股的方式入股景德镇市鹏飞建陶有限公司,强占该公司15%的股份。刘永华在没有投入任何资金的情况下入股景德镇市国贸广场物业管理公司,并占公司45%的股份。在非法获取所入股公司的股份后,他们采用借支、购买豪华车辆等手段,将所投入资金基本抽走。

严格帮规戒律

   王江常常训示手下:“遇到问题要大家一起上,出事了被警察抓后要独自承担,切不可出卖兄弟。”

   在王江的教唆下,这个团伙事事都必须向王江报告,每一次行动都要精心设计出行动方案,从行动路线、行动步骤,到撤离路线、接应措施、潜逃计划及被捕后的供述口径、保护措施,都一一安排部署精细。所以,这个团伙每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王江不仅自己避免了遭受打击,其他团伙成员也得以庇护,致使警方对这个团伙难以“斩草除根”。

   在长期违法犯罪过程中,王江对团伙的管理理念逐渐形成了不成文的帮规戒律:一是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共分三个管理级别,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二是团结互助,一致对外。团伙成员遇事,大家全力以赴,不许退缩;三是敢作敢为,独挡苦难。犯案后谁被抓了就谁担当,绝不牵扯或供认同伙;四是有福同享,有难安抚。团伙所获收入统一支配,凡团伙成员生病、受伤的,由团伙承担医疗费;行动期间的吃、住、行费用由团伙报销;团伙成员被关押、判刑,由团伙负责资助、慰问;五是拒绝毒品,保持斗志。“王江团伙”就是靠这些帮规维系着这个犯罪组织的滋生。

   王江为了其手下表现出了两肋插刀的“仗义”。2000年1月,当地生意人曹弘正筹建煤炭开采公司,团伙成员秦晓凡欲强行入股遭拒绝而发生纠纷。王江获悉后,随即实施报复。2月1日,当得知曹弘将车送到某修理厂维修时,王江便带领秦晓凡、刘克华来到修车场开枪将替曹弘取车的章军的头打掉了半边,致其当场死亡。

   王江随后安排车辆、资金让秦晓凡、刘克华逃跑,并保证会照顾好他们的家人。秦晓凡落网后,又与刘永华拿出8万元钱,通过中间人安抚死者家属。由于案犯没有如实供认,致使警方没有掌握王江在此案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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