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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良心,四位工友仗义执言
[ 亚生   发布时间:2008- 03-03 13:11:53  不得不说 ]

   到了上午9点,两人听到了噩耗:葛明明天蒙蒙亮就起床了,妻子成莉所在的单位紧靠丈夫矿石分厂附近,于是就顺便搭乘丈夫的车子一起上班。当葛明明驾车沿宁镇公路由西向东行至梅墓路段时,车子意外翻入公路南侧水渠中。当警方接到过路行人的报警赶到出事地点将夫妻俩救上岸边时,两人早已没有了呼吸。

   “葛助理才32岁啊!他没日没夜地一心扑在工作上,从未好好休息过一个节假日。为了工作,他结婚三年了,至今没要小孩。多好的领导啊,一转眼怎么就没了呢?”许路屏、章权治听到噩耗后,禁不住捶胸顿足、痛哭流涕。

   最伤心的是葛明明54岁的母亲祝玉英,她当即瘫倒在地。儿子一直是她的骄傲和全部希望。儿子1996年10月从部队退伍回来进入水泥厂后,由于工作踏实,积极肯干,从一名普通的工人被一步步提拔为工段长、总调度长、矿石分厂厂长助理。

   2005年10月,丈夫患心脏病去世后,祝玉英就与儿子、儿媳相依为命。谁料世事无常,早上还活生生的儿子儿媳一转眼已阴阳相隔。

一审判决让退休女工赔了儿子再赔钱

   料理完儿子、儿媳的后事后,许多亲朋好友纷纷前来安慰祝玉英。可是沉浸在悲痛中的祝玉英身处孤室而凄怆,目睹遗物而神伤。她不想让自己的伤感情绪影响到别人,于是谢绝一切来访,把自己独自关在家中,好让自己慢慢清静下来,即使流泪也是独自流泪。

   祝玉英越是想清静,有人却越是不让她清静。2007年8月底的一个上午,正在家休息的她突然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原来邮递员给他送来了一份特快专递。“谁给我寄信呢?”她嘟哝着拆开信封一看,竟是一张南京市栖霞区法院的传票。

   原来,儿媳成莉车祸身亡后,成莉的父母认为女儿的意外身亡是女婿葛明明驾车上班途中发生的,葛明明的驾车行为是职务行为,葛明明所属的水泥厂理应对女儿的身亡负有赔偿责任。于是,成莉的父母于2007年7月中旬,将水泥厂告上栖霞区法院,索赔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等42万多元。

   2007年8月13日上午,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上,被告水泥厂辩解说,原告的女儿成莉因交通事故死亡,造成成莉死亡的原因是驾驶员葛明明,本案中葛明明驾驶该车不是职务行为,水泥厂没有义务承担赔偿责任。

   于是,法院应水泥厂的申请,追加祝玉英为共同被告。

   2007年9月13日上午,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此案。

   庭上,被告水泥厂出示了一份《单位车辆管理规定》,上面赫然写着:用车要填写申请单经批准方可使用;不得将行政车辆用于上下班交通工具;不得私自出车。依照这份“规定”,水泥厂认为,葛明明4月19日晚将车辆开回家未经领导批准,其驾车行为不是职务行为,葛明明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给原告造成的损失应由葛明明个人赔偿。

   祝玉英一听懵了,她哭着对审判法官说:儿子葛明明经常加班到深更半夜,每次加班迟了,都是开着单位的客货两用轻型货车回家,从未听说过要填写什么用车“申请单”;儿子4月19日开车回家是由于第一天下班迟了、第二天清晨提早到班的工作需要,是职务行为;自己老公死了,如今儿子、儿媳双双身亡,自己每月只有不到1000元退休金,而且每月还要帮儿子偿还当初购买房子时的银行按揭贷款,哪里拿得出钱来赔偿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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