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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2·20抢案真相大白
[ 郭旺林   发布时间:2007- 12-27 14:51:56  不得不说 ]
 

  4月1日,王志刚再次约见陈信滔,从此好消息不断。

  据有关部门透露,福建省公安厅相关领导和福州市公安局长牛纪纲在案件分析会上表态。牛纪纲说:“这个案子还是让福州市公安局来办吧,请公安部相信福建省公安厅、福州市公安局有能力、有决心突破这个案子……”

  在牛纪纲局长亲自部署、督办下,福州公安系统刮起“5·31风暴”——2004年5月31日,“2·20抢案”所涉警察刘雄、郑军、陈世滨、段海潮、魏凡灼、郑明、沈思忠、蔡剑锋、陈鸣、徐晨晖等十余人,被福州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队控制起来,随即被“双规”。从此,敲响了“2·20假案”制造者的丧钟。

  6月上旬,公安部纪委副书记、副督察长谢模乾来福州督察“5·22专案”(包括“2·20抢案”),他说:“2·20抢案,是一起非常重大、非常恶劣的警匪勾结案件。”

  9月18日,刘雄、郑军两人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14日被逮捕。

维权艰难

  陈信滔出狱后,被抢走的500多万财产至今没有得到赔偿。一家三口,全靠妻子每月1400多元工资,经济相当拮据,目前已负债300多万元。

  陈信滔说:2007年6月20日终审判决,制造“2·20假案”和冤狱的3名主犯都受到极刑的惩罚,固然让人欣慰,但是,其余涉案造假、作伪证、受贿、刑讯逼供的警察,却都安然无损。为了法律的尊严,为了政法队伍的纯洁,也为了悲剧不再重演,我就是倾家荡产、粉身碎骨,也要把这场官司打到底。

  “5·22”专案组一名负责人对陈信滔说,他看过案卷所有材料(包括几次检委会、审委会的讨论以及政法委的协调),对这个案件的看法是:公安局当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检察院、法院也逃不了干系。如果要追究责任,公检法三家都错了,都要承担责任。在获知卞礼忠确无持枪敲诈勒索行为、陈信滔确系无辜后,检察院和法院仍然作出了错误的行为,是令人无法容忍的。但令人遗憾的是,至今没有哪个部门敢站出来公开承认错误并向受害人道歉,也没有谁来追究这些部门的责任。

  公检法有关部门,何时才能向关心此案的人们有个圆满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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