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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2·20抢案真相大白
[ 郭旺林   发布时间:2007- 12-27 14:51:56  不得不说 ]
 

  晋安区检察院起诉科严玉英科长说:“那支枪查到(徐光)这里就无法查下去了。”卞礼忠持枪勒索、抢劫情节无法排除,陈信滔就休想平反。虽然当时“2·20抢案”是假案,早已成为公开的秘密。

  2003年2月初,晋安区政法委再度出面协调,因刘雄等人坚称陈信滔有罪,协调无果。4月15日,晋安区法院在“2·20抢案”发生两年后,作出一审判决,陈信滔兄弟俩敲诈勒索罪名成立,被判三年徒刑;林季援、冯文虎也以敲诈勒索罪被判四年徒刑。四人不服,全都上诉。

  2003年5月16日,福州市凯旋集团案发,陈凯被捕,市中院副院长王余汉等一大批政法官员落马。7月28日,福州中院撤销晋安区法院对“2·20抢案”的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9月24日、29日,晋安法院两次开庭,法庭上出现了一个被称作“天下奇观”的场景:徐承平、徐丁光一伙原先的证人带着手铐出庭,来指证陈信滔威胁、敲诈。2003年10月18日,法院宣判陈信滔罪名成立,陈信滔弟兄不服上诉。

  2004年1月5日,福州中院撤销晋安区法院的判决,第二次“将本案发回重审”。

  2004年2月15日,真正的转机来了。福州市委政法委就陈信滔案召开第三次协调会,新任福州市委副书记兼市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牛纪纲亲自主持会议。他提出三个意见:第一、你们一直想方设法要证明陈信滔有罪,又事实不清,没有证据,你们为什么不查一查陈信滔无罪的事实和证据呢?第二、北站的敲诈勒索案件和“2·20抢案”完全是两回事,就不要扯在一起了。第三、徐承平制造假案,还要加大力度查下去。

  2004年3月4日,晋安区法院当庭宣判陈信滔兄弟无罪释放,而林季援、冯文虎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分别被判三年、四年徒刑。

特使来榕

  陈信滔重获自由的第二天,就开始奔走于有关部门之间,要求追查制造“2·20假案”的元凶。但是,要清除政法腐败谈何容易?仅复印投诉材料,陈信滔就花了三万余元。在到处碰壁之后,陈信滔给公安部长周永康写信:“‘2·20假案’怎么会成为‘受到公安部表彰的铁案’?恳求尽快甄别,清除公安队伍中的败类。”

  2004年3月30日,是陈信滔终生难忘的日子,公安部警务督察局副队长、二级警督王志刚打来电话:“你的信,周部长作了批示,你所反映的情况特别重大,请你这两天不要离开福州。”

  第二天一早,王警官和他的同事约陈信滔见面。王警官看了陈信滔的材料,又连续听陈信滔讲了三个多小时,时而摇头、时而叹息、十分震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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