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成功,便成仁。”2002年,33岁的马新在日记中写下这样一句话。
当时,身为安徽省阜南县某乡镇农经站站长的他,在乡镇机构改革中成为“失意者”。下岗分流的命运,让马新从此告别了“升官”的梦想,开始了另外一种人生。
2007年8月29日,38岁的马新终于实现了“不成功、便成仁”的“人生壮言”。阜南县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罪名,对马新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处罚金30万元。
一名梦想做“好官”的乡镇干部,何以成为赫赫有名的“江湖老大”?
江湖情结
马新,安徽阜南县人,大专学历。早年曾当过兵,因为表现出色,一度出任“代理排长”,还参加过北京亚运会开幕式。
1990年,退伍回到老家的马新,被安排到阜南某乡镇综治部门工作。其后,他担任过多个乡镇的中层干部,最终的“官职”是某乡镇农经站站长。
在昔日同事的眼中,马新在工作上的表现远不如其他方面“抢眼”:在部队大熔炉里“锻造”过的他,“武艺”超群、重情重义。一名曾与马新共过事的人士告诉记者:“尽管乡镇收入较低,但是马新显得出手大方,跟朋友在一起总是抢着付账。平日里,马新路见不平总好拔刀相助。”
喜好“拔刀相助”的性格,最终让马新声名远播。1996年,在一家饭店吃饭的马新,偶遇当时阜南社会上“大哥大”级人物许某。由于喝了酒,许某发起脾气要打人。在一旁冷眼旁观的马新“路见不平”,走上前来,一拳就将许某打倒在地。令人惊诧的是,许某竟然选择一言不发地离开。
一时之间,马新“打倒”许某的事情经众口相传,成为阜南县的一个大“新闻”。此后,不少人开始被马新“吸引”,争相结识这位新的“老大”。马新的仗义疏财,则让这种势头变得更加猛烈。
曾经在道上较有名气的潘某,在成为马新的朋友之后,竟然住进马家。而马新长期供其吃喝,没有丝毫厌烦之意。
在潘某的介绍下,另一个“小弟”叶杨阳也进入了圈子。据叶杨阳介绍,第一次给马新打电话时,叶就称“没钱吃饭”。闻听此言,马新诚挚邀请叶来自己的家,当场给了他300元钱。从此,叶杨阳“死心塌地”跟了马新,成为“铁杆弟兄”。
朋友渐渐地多起来,与此同时,马新也开始为自己的“重情重义”付出了代价。由于“仗义疏财”,收入原本十分微薄的马新经济更加窘迫。为此,他下决心快速致富。
第一步是经商。1998年前后,马新采取欺骗的手段获得银行贷款6万元,而后和朋友合伙到外地承包工程。由于生性好赌,加之经验匮乏,因而赔本数十万元。
但是,家庭经济雪上加霜的马新始终没有放弃“派头”:他不仅将儿子送到北京一所学校上学,年耗资数万元,而且依旧“出手大方”,与一帮“弟兄”吃喝玩乐。为了弥补巨额亏空,马新曾利用乡镇农经站长的职务之便,挪用公款6万余元。
但是,马新对此毫不后悔。谈起过往的生活,他曾经感慨地说:“在很多年前我就有了仗义的想法,那时候上学看了些武侠小说,对小说中的江湖道义很崇拜,比较佩服那种一掷千金的豪侠作风。因此,在踏入社会后,总是希望不能辜负朋友。不少人认为我十分讲义气,都愿意与我交往。”
殊不知,正是这些为数众多的朋友,为马新今后的人生转折埋下了巨大的“伏笔”。
为官梦空
尽管朋友众多,但是,早年的马新为人低调,其终极梦想是做一名“好官”。在地处黄淮平原的阜南,“做官”是不少人心中实现人生价值的最佳路径。
生意的“失败”、债台的高筑,让马新一度“远离”身边弟兄,主动到一个偏远乡镇任职。在2001年3月4日的日记中,马新曾经这样写道:“这个时候,我在乡里,不参与社会问题也不考虑经济负担,只希望干好工作,干出成绩来争得政治地位……”
2002年,一场乡镇机构改革,击碎了马新的人生梦想。由于没有通过考核,马新最终成为分流人员。“失意者”马新离开了所在的乡镇,回到了阜南县城,从此走上了另一条道路。
为了快速改变经济窘迫状况,马新在家中开起了赌场。为此,他费尽心机结识个别公安机关的执法人员,求取保护。此外,由于开赌场需要人手,他只得与曾经的“弟兄”们一一取得联系。
看到昔日“大哥”的归来,“小弟”们十分高兴,如同滚雪球般地聚集在马新身边,甚至还有个别在校大学生也加入进来。为了给“小弟”树立威信,马新恩威并施。
拳脚功夫出色,马新“威”的一面早已经树了起来。而要想让“小弟”们唯命是从,还必须有“恩”的一面。为此,马新经常花钱请“小弟们”吃喝玩乐、吸食K粉,并发放零花钱。“小弟”张某过生日,马新专门送去一箱酒,并带领一帮人前去祝贺;叶杨阳结婚时,马新出手便是上千元彩礼……
更让“弟兄”们信服的是,“小弟”们谁要有事,马新都想着办法帮助“摆平”。叶杨阳曾经因为打架伤人而被公安机关抓获。当晚,马新便托关系将叶保了出来,并长期逍遥法外。在“小弟”们眼中,马新无异于他们的“保护神”。
“行侠仗义”
质的变化发生在2003年之后。小弟们越来越多,最终形成了一个近30人的团伙,并开始向组织化方向发展。四名骨干成员,每人都带领一帮“弟兄”,唯马新之命是从。
据介绍,由于马新排行老二,“弟兄”们见面都喊他“二哥”、“二叔”。在一块吃饭时,马新都坐在正位,大家轮流敬他酒。马新出门,“小弟”们都跟在后边,前呼后拥。甚至在玩牌时,旁边都站有“小弟”,专门为他端茶倒水点烟。
在这群人中,马新是当然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其对组织活动的任何指示,都对全体成员有约束力,形成了一些不成文的规定。一旦有人不服气,立即遭来一顿训斥,重则逐出“门户”。
势力强大后的马新忘乎所以,以至于曾在酒后扬言:“阜南谁也不如我。除了县委书记、县长我没法比,其他的人都得靠边……在阜南没有老大,因为我是老二。”
不少人开始对马新“刮目相看”。用警方的话说:“部分干部群众崇信马新恶势力的能量,在与他人发生纠纷时,不依靠基层组织和执法机关解决问题,而是请托马新黑恶势力出面代为解决。”
据了解,阜阳市某机关干部郑某、阜南县人大代表白某、阜南县某宾馆经理刘某等人,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后,均做出同一个选择:请马新及其组织成员出面,威胁、殴打、伤害对方,而马新也从中收取部分好处费,用于自己和“弟兄”挥霍。因此,在部分人的眼中,马新不仅很有势力,而且为人豪爽、“行侠仗义”。
但在群众眼中,马新是一个“惹不起”的角色。警方称,非但马新如此,其组织成员也十分“厉害”。与他人言语偶有不合,立即大打出手,甚至发展到对抗公安的程度。
2005年12月25日,马新的几个“小弟”在阜南县某派出所东20米处斗殴。接警后,某派出所所长王某带人前去处警。令人惊讶的一幕出现了:这伙人不仅上前抢夺警棍,而且破口大骂。
马新落马后,有关方面方才查明,马新与个别警务人员关系密切,并由此织就一张关系网,从而屡屡出事又平安无事。
黑色利益
马新案中最为核心的另一项罪名是:赌博罪。
据了解,起初,马新仅在家中开设麻将赌场,抽头渔利。2005年,随着弟兄们日渐增多,马新越做越大,开设“牌九”赌场。赌场内经常聚集几十名参赌人,一些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也趋之若鹜。由此,马新获利30万元以上。
有知情人士介绍,如果说马新早期开赌场主要是用来维持生活,那么后期赌场“事业”的做大,一个重要原因是维持组织活动的需要。
卷宗显示,在马新家的赌场中,三楼是麻将,四楼是牌九,按10%抽头。为了让赌场成功运营,马新专门请来“两劳”回归人员王某担任“操盘手”,其余人员各司其职:马新的外甥戎某负责保障香烟、茶水;妻子代某负责提供饭菜;大哥马某负责看大门;大部分“小弟”负责保安。马新不仅付给赌博“中介”高额“介绍费”,而且付给每名“弟兄”一天100元的工资。此外,还不时给关在“号子”里的“弟兄”送钱,并供团伙成员挥霍。即便如此,马新在生意最红火时,日获利近万元。
为了刺激赌徒参赌并深陷赌场,马新和某执法中队长杨某在赌场内放下每日5%利率的高利贷。而后,带领护赌人员暴力追讨,多名参赌人员为逃避赌债而背走他乡。
除了在家中设赌场外,马新还专门买来车辆,在阜南县多个乡镇开设赌场,获利数万元。
马新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其有一个铁杆弟兄——原阜南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城关中队侦查员赵某。据马新赌场“操盘手”王某供述,生意红火时,马新赌场每场均提1000元钱的治安费,其中500元钱送给赵某。马新自己供述,前后一共送给赵某1.5万元。
罪有应得
令马新没有想到的是,2006年7月的一次“为朋友两肋插刀”,最终成为其江湖生涯的“滑铁卢”,并牵扯出他的“保护伞”。
那天晚上9时许,阜南县城关镇(现改为鹿城镇)党委委员骆隆重,带着妻子来到某火锅城吃饭时,遇到了同学赵某及其妻子,后者与朋友董某夫妇一同就餐。寒暄之后,双方的桌子并到了一起。
骆隆重在交谈中得知,董某夫妇与自己的一个本家是亲戚。很不凑巧的是,骆隆重与这名本家因为宅基地的纠纷正争吵不休。根据骆的猜测,董某的内弟——阜南县公安局的一名民警可能从中作梗。
气氛渐渐紧张起来。双方发生争吵后,骆隆重拂袖而去。临走时,骆撂下一句话:“今晚要用武力解决。”
心潮难平的骆隆重,想到了朋友马新。他打了个电话对马新说:“我有点事情要解决,给我派几个人来。”接过电话后,马新立即电话联络到“手下”孙某,让孙带几人到县城某超市听从骆隆重的安排。
孙某随即带领8个“弟兄”迅速赶到现场。在骆隆重指挥下,这伙人先砸了一个人的面摊,继而又将另一个“仇家”的卷闸门损坏。这时,当晚曾因吃饭与骆隆重闹得不开心的董某出现了。看到现场一片狼藉,董某立即予以制止。
骆隆重勃然大怒,发出了新的指令:“给我砍,砍倒都算我的。”董某见状立即逃跑,不慎摔倒在地。最先追到的一人,持刀向其背部及腹部连砍三刀。一身是血的董某,后被鉴定为重伤。
接下来便是如何善后。为此,马新两次提供逃跑经费3000元,并承诺每人每天发放100元“工资”。此外,借口“小弟”外逃,马新还在事后收取骆隆重5000元。
案件侦破一开始遭遇重重阻力。据介绍,在骆隆重一案中,马新为了逃脱法律追究,找到主办此案的原阜南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城关中队赵某打听案情。出于和马新的交情,赵某在明知马新系该案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泄露案情,并阻止涉案犯罪嫌疑人孙某投案。同时,要求孙某更改电话号码,外出躲避,积极帮助逃避法律处罚。
直至公安机关更换办案人员后,此案方才得以侦破。2006年7月17日,马新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2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批准逮捕。由此,以马新为首的一个黑恶势力团伙终于浮出水面,在阜南掀起了层层波澜。
最终,马新被检方指控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赌博罪、挪用公款罪、贷款诈骗罪等6项罪名,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