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25日。江西省南昌市城区,骄阳似火,热浪滚滚。
下午3时20分许,“嘎……”一声刺耳的刹车声,打破了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刑警大队办公区的宁静。汽车卷起的灰尘中,一位中年男子从轿车里钻出,跌跌撞撞地冲向办公楼:“救命啊!有人要杀我!”
光天化日之下,中年男子缘何要逃到刑警大队来躲避追杀?警方立即受理此案,迅速展开调查。
替人摆平事端 黑帮团伙以暴服人
报案人叫陈宏彬。一年前,陈宏彬在红谷滩新区鹿景名居24号楼购买了一套住房。2006年8月20日,当他来到自己新居打算装修时,发现进出单元的过道被一扩张的大门独占,影响了自己的进出。
经了解,占据自己过道生活空间的是江西某广告公司总经理李林。李林在同一个单元购买了4套住房,欲将这里改造成办公用房。于是,陈宏彬找到李林,要求其恢复原貌,方便自己的出行。李林没有理睬,陈宏彬便上前制止施工队的装修行为,并发生了拉扯。为了达到目的,李林便请社会上的“罗汉”(注:南昌地方语,意为以暴力称雄的流氓恶势力人物)给陈宏彬施压,但并未奏效。
8月24日晚,李林再次约陈宏彬第二天下午3时到绳金塔仿古街的“迪欧咖啡厅”谈判。
当陈宏彬如约而来时,这里已如临大敌:停在咖啡厅大门口的几辆车内,十多个配戴统一红色袖标,手持砍刀、鱼叉等凶器的人守候着。刚谈了几句,陈宏彬见形势不妙,便转身下楼。
“弟兄们,别让他跑了!”陈宏彬刚刚钻进车,身后喊杀声响成一片。他迅速发动汽车,有人拼命拉车门,有人用刀叉砸车,有人在疯狂地咆哮……陈宏彬猛地一踩油门,轿车冲了出去。只听得“嘭”的一声巨响,一把锋利的鱼叉砸碎车后窗玻璃。陈宏彬以为对方开枪了,晕懵着脑袋只顾驾车逃命。
有人反映现场出现过一辆可疑的轿车,民警通过查寻可疑轿车这一线索,牵出了另一个人物。有证据表明,案发时,樊华就在现场。
这立即引起了紧盯樊华多年的民警的警觉:樊华这时在这里出现,绝不会是巧合。
樊华,江西省鼎诚涂装有限公司、江西省紫路照明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曾因寻衅滋事罪、赌博罪两次受到公安机关的打击。此前,南昌市发生的多起影响恶劣的案件,都与他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可警方却苦于没有搜集到有力的证据,无法将其绳之以法。
2007年1月30日,在南昌市公安局领导的指挥下,西湖公安分局采取了统一抓捕行动,一举抓获樊华涉黑团伙重要骨干、成员27人,缴获枪支3支、子弹20余发、爆炸物11筒、砍刀11把、鱼叉5把等作案凶器。随着案情调查的深入,樊华这个“笑面罗汉”的黑恶嘴脸被彻底揭开。
刀枪横行作恶 拓展势力黑道树威
樊华,1963年12月生。他皮肤白皙、稍胖,鼻梁上架着一副金边眼镜,与人谈话时脸上总是挂着微笑,一副憨相。给人的印象是斯文,懂礼数。即使与交恶的对手谈判,他都会笑脸相迎,礼貌送客。可当他一背过身去,歹毒的计划就出台了。因此,在南昌市道上混过的人,尤其是他过去的竞争对手,只要提起他的名字,脊背就会透出一股寒气。
以枪起“家”,以赌发“迹”,以财色护“黑”。这是办案人员对樊华走向灭亡的精辟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