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8日,从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来包头打工的农民工张喜元,将一面写着“维护合法权益,帮助同乡维权”的锦旗,专程送到“全国维权十佳”邓成和维权专线办公室,感谢为他依法讨回6万元的赔偿费。类似这样感人的维权故事,在挂满邓成和维权专线办公室的锦旗上都能得到证实。这是他十年维权实践的真实写照。
当年,曾因赢得一场41.65元电话费官司而一发不可收的内蒙古一机集团公司《工人报》社记者邓成和,于1998年3月15日,率先向社会开通了全国首条个人维权专线。2005年12月24日,他又向全国开通了个人维权网站和个人维权信箱。据初步统计,他的维权专线已累计接听来自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消费者的投诉和咨询电话15000多个,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30多万元。十年间,正是有了邓成和热心为当地普通百姓维权的壮举,使得许多受助者依法讨回了公道。邓成和与他的维权专线也因此得到了来自于政府部门和新闻媒体的诸多赞誉。
他为农民奔走
2005年9月,邓成和接到包头市达茂旗石宝镇前进村李瑞等4名村民代表的举报,反映该村的防洪大坝被驻村一家私营企业挖毁,造成近百亩良田沙化,无法进行耕种。两年过去了,他们所反映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失去农田的村民四处上访告状。
之后,邓成和专程实地调查,证明村民举报的情况属实。前进村防洪大坝由国家投资、达茂旗水利局承建,被一家外地投资的私企雇佣的职工挖毁,导致河床下游40多亩良田被洪水淹没,良田成为一片沙石滩,造成村民颗粒无收。
在查明事实真相后,邓成和立即赶写出报案材料,向当地公安、水利、信访等部门作了反映。但是有关部门认为此案由于时间已过去近两年,当时大坝是由于人为因素还是自然原因造成破坏无法认定,尽管有村民作证,因该村民是被这家私企开除的职工,所指认的事实不能完全采信。因此,几个月过后,当地水利部门只作出了一份调查汇报,对农民受到的损失如何进行赔偿没有提及。
当村民再次找到邓成和时,他认为调查报告里的内容不够全面,对责任人所承担的赔偿义务没有明确,特别是对责任方的处理,只是作了文字上的说明,没有涉及到农民的利益究竟该如何予以补偿。
望着农民们乞求的眼神,邓成和坚定了为受害农民讨个说法的信心和决心。
为了早日解决此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作为市政府行风评议领导小组组长的邓成和,在评议市水务局行风政风工作中,将此事向局有关领导作了反映,引起高度关注。不几天,由市水政监察大队专门派出有关执法人员到实地进行了认真调查,并督促达茂旗水利局对此事件尽快作出处理。与此同时,邓成和还向自治区有关部门和领导作了反映。不久,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厅长对此事专门作出明确批示;包头市副市长也在材料上作出批示,指示包头市水务局严肃查处此事,保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失。
在各级领导的大力关注下,这桩拖了近两年的毁坝事件终于有了一个明确的“说法”。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协商,由责任人一次性支付农民土地毁坏补偿费两万多元,并责令其修好已毁坏的防洪大坝,确保农民的财产不再受到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