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大量的农民进城务工,为促进城市的繁荣和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然而,由于身份的差异,他们始终处于弱势,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和纠纷。本文记者采写的农民工工伤维权的艰辛历程,就让我们看到了不容乐观的现实。
安徽民工王吉华的工伤维权样本
41岁的安徽民工王吉华如今正面临着“家破人散”。
他做梦也不会想到,2007年春节过后,他来北京打工,得到的却是终身残疾。
王吉华上有80多岁的老母亲,下有未成年的孩子。没有钱治疗,他的妻子向当地农村信用社借了高利息的贷款。作为家中的“顶梁柱”,王吉华倒下了。妻子在家中债台高筑的情况下,一气之下,离家出走,至今未归。雪上加霜的是,王吉华的孩子随后也生病住院。
这位来自安徽淮北市杜集区矿山集镇朱北村的农村汉子说到这里已是泣不成声:“我在北京的工地上摔伤了,回老家治疗后,仅在淮北矿工总医院就花去了一万多元。我以后再也干不了重的农活,真不知道以后的日子怎么过?”
王吉华最终还是选择了法律的途径。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为他免费提供了法律援助。
在向北京市丰台区劳动局递交的申诉书中,王吉华称,2007年3月16日,他经王旭东介绍,到河北定州鑫艺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鑫艺达公司)从北京市开元长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承包的中体奥林匹克花园D区3号楼工程项目处务工。当时,鑫艺达公司未与他签订劳动合同。
3月17日下午,王吉华被安排到该工地四楼剔凿墙面钢筋。工作过程中,因无任何安全防护设施,王吉华从施工的架板上不慎摔下后受伤。
王吉华受伤后,被工友背回宿舍用车送往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医院,因交不起手术费,医院拒绝治疗,被迫回到工地。后经多方协商,施工队队长秦建章派盛时勇、武猛、王德书3人于当晚23时50分左右,再次将他送到长辛店医院,诊断为“左踝关节胫骨粉碎性骨折”对他做了应急处理。
因无手术费用,王吉华于3月18日出院,准备回家凑钱治疗。鑫艺达公司支付王吉华应急返乡费后,至今拒绝处理王吉华的工伤事宜。王吉华因认定工伤需要,提出确认与被诉人鑫艺达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请求。
记者电话联系上施工队长秦建章,了解王吉华的情况。
秦建章说,王吉华是他从另外一家公司“借来”的人,借5天,“没手续”。
记者在调查采访中得知,北京市开元长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06年7月承建中体奥林匹克花园D区3号楼工程。2006年7月25日,该公司与河北保定鑫艺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按劳动合同规定,保定鑫艺达建筑公司作为劳务承包方,所有劳务队从业人员应与保定鑫艺达建筑公司建立劳动关系,而不是与北京市开元长泰建筑公司建立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