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14日夜晚,白涛和她11岁的儿子周成汉坐上了从家乡回到北京的火车。列车徐徐开动的那一刻,随着车窗外明亮的站台灯一根根地在她眼前掠过,白涛的内心里仿佛一次再次地被光明照亮。想起在吉林省白山市的50个日夜,太多的感动和难忘一幕幕在她脑海中浮现。
回想起十年来的往事,她已经数不清有多少次往返于白山、长春、北京之间。如今,这十年的艰辛路程终于可以画上一个句号了。
儿子失聪 改变全家人命运
1997年3月14日,刚刚14个月大的周成汉因为拉肚子,被妈妈白涛抱到吉林省白山市八道江区医院治疗。当时医生诊断为小儿腹泻,开了一张处方:0.9%生理盐水200毫升,硫酸庆大霉素静脉点滴每日一次四万单位,共用药两天。过了一段时间,周成汉的听觉开始出现异常,任凭家人怎样呼唤他都没有任何反应。
白涛赶紧抱着孩子去了医院,一位耳鼻喉科的主任大夫给孩子诊断,结果是周成汉已药物中毒性耳聋。医生告诉白涛,这孩子治不好了。她马上打电话告诉了在长春工作的丈夫,但丈夫却很快地提出要和她离婚。
之后,已经辞掉了工作的白涛依然没有放弃给周成汉治疗的最后一线希望,为了不使儿子由聋变哑,她决定带他去北京治疗。1998年8月,北京同仁医院的刘教授告诉白涛,孩子的耳聋已无法医治,如要恢复听力,需要植入人工耳蜗,费用是20万元!20万元,这简直是天文数字,压在白涛的心头,令她喘不过气来。
由于孩子需要在北京进行语言训练,白涛从此开始了往返于白山、长春和北京之间艰难而漫长的不归路。
那些日子虽然痛苦,但白涛依然坚强,在为儿子治疗和打工的同时,她决定向白山市八道江区医院讨个说法,要求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官司两审胜诉 却遭遇执行难
1999年5月20日,吉林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专家一致认定:医院为患儿周成汉治疗小儿腹泻,首选药物不当且剂量过大,造成患儿双耳全聋,与医院应用硫酸庆大霉素有直接因果关系,已构成二级乙等医疗技术事故。医疗事故终审鉴定下发后,白涛和家属多次找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给予调解,但白山市卫生局拒绝调解。无奈,1999年8月2日,白涛一纸诉状将事故医院告上了法庭。10月26日,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白山中法鉴字(1999)第133号”《法医学鉴定意见书》,周成汉属四级残。
经过六年漫长的诉讼争和等待,2002年4月12日,白涛终于收到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法院采纳了吉林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意见,认为八道江区医院在为周成汉治疗腹泻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行为,判决八道江区医院赔偿484232.70元,十日内全部给付。对于一审判决,原、被告双方均表示不服并提出了上诉。2002年10月26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然而,由于在法定时效内被告医院未履行给付义务,2003年1月6日,白涛以儿子的名义向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执行情况并不乐观。当月21日,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执行听证会,对医院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调查:医院属区财政差额补助单位,拨款只占工资总额的20%。几年来医院累计拖欠职工工资430余万元;拖欠各种药品款46万余元、材料款22万元。
医院账户没有钱,给法院执行出了难题。进入5月以后,全国各地防治SARS,执行暂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