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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访改诉讼,一年赢官司
一个老上访户的翻身故事
[ 本刊记者 陆承剑 特约记者 付弘成   发布时间:2007- 10-18 15:15:37  不得不说 ]

  “我终审又胜诉了,感谢法律的公正裁判,感谢《民主与法制》记者的无私帮助”。2006年12月18日,曾率领全家老少三年内几十次到县、市和省府告状,曾3次到北京上访的退伍老军人郑明房,接到了法院对侵权人依法强制执行的通知后,欣喜若狂、奔走相告。   自从承包的土地被人非法侵占后,他由当地闻名的种养殖大户,变成了上访“专业户”。自从接受记者建议,改上访为起诉,仅一年时间就先后打完了一审、二审两场官司,最终拿到了盖着鲜红大印的、判决被告赔偿他84万余元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

第一次上访,县委书记登门看望

  2001年6月21日凌晨3时许,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岭北镇中湖村一片寂静。半夜起来上厕所的郑明房一下床,只听到“哗哗”两声水响,双脚就站在齐膝深的水里了。

  “这不是在做梦吧”,郑明房拉亮了电灯。“哎呀,不好了,发大水了,你们快起来,看看怎么回事?”

  被叫声惊醒的儿女们起床后,只见家里水汪汪一片,顿时像下饺子似的,扑通扑通地夺门而出。大儿子郑水林忙去查看房后的猪圈;二儿子郑州奋不顾身地扑向了扎在坡地上的养鸡场;三儿子郑大寨则两眼泪汪汪:“不用说,我那山下的鱼塘肯定泡汤了。”

  次日,郑明房翻山越岭来到定南县县城上访。县委李书记听了他的汇报后,立即召集农业局、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一起,驱车赶到距县城30多公里的梅子坝,看望遭受水灾的郑明房一家。

  当查明这次水灾是定南县下游的龙南县建水电站蓄水淹毁了郑明房的家园时,李书记立即指示随行人员:要尽快与龙南县政府和国土资源局沟通,共同做好受灾群众的救助工作。

与投资方交涉,老板掏出手枪

  郑明房祖籍广东东莞市。1953年,25岁的他从抗美援朝战场上负伤回国后,便来到江西省定南县,与当兵时认识的女朋友林氏结为伉俪。婚后,他俩先后生育了3个儿子,5个女儿,几十年的夫妻恩爱有加,但日子一直过得紧巴巴的。

  1984年“八一”建军节,郑明房被广东老家邀请回去参加抗美援朝战友联谊会。在那里,他看到农村发展很快的主要原因,是联产承包责任搞得好。于是他突发奇想:回江西承包一块他早已看中了的当年打游击时扎过营的一块荒地——梅子坝。这里两面是山,中间一条溪流直上而下,从江西省赣州市的定南县流经龙南县后,汇入广东省的东江流域。

  郑明房的想法很快得到了定南县县委书记的支持。

  1984年10月13日,他与当地中湖村村委会签订了一份为期30年的承包合同。随后带着老伴和3个儿子、5个女儿,一同来到深山野岭开始了一家人的“愚公”生涯。

  在那里,他们搭棚栖身、拦坝蓄水,将荒岭开垦出来栽果苗、种花生、种玉米,将低洼地修整为稻田、鱼塘。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几年时间就解决了全家人的温饱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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