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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车夫告赢“顶头上司”
[ 郭丛生 高 玲   发布时间:2007- 10-18 09:27:7  不得不说 ]

  一名三轮车夫因违规载客,结果被公路运输管理部门处以罚款;不想一纸罚没收入统一收据,却让三轮车夫发现了顶头上司执法中的破绽;一场让人警醒的行政官司,由此拉开了序幕——

  2007628,正值炎热盛夏,酷暑难当。在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内,一起较为罕见的行政官司正在火热进行:

  你们不仅适用法律错误,而且明显是执法犯法,所以应当退还收缴我的罚款。原告三轮车夫振振有词。

  你在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载客,就应当受到处罚。被告登封市公路运输管理所的工作人员据理力争。

  在此之前,登封市交通局也曾被受罚的三轮车夫告上了法庭。事情起因,源于公路运输管理所在执法过程中的一次失误。

违规载客遭遇处罚

  20061030上午 ,客流量较大的河南省登封市某医院门口,不少三轮车主正在焦急等待着乘客们的光顾。

  快跑,公路运输管理所的车来了。不知谁喊了一声。闻听此言,个别没有合法证件的三轮车主,赶快启动车辆,各自疾驰离开。

  而来自该市农村的三轮车主李振强,并没有被这样的阵势吓跑。在他看来,自己已经拥有了驾驶证和行车证,完全可以载客赚钱。所以,当公路运输管理所的执法车行驶到眼前时,他依然不慌不忙地叫上了一名乘客,意欲离去。

  同志,请出示您的证件。管理所一名工作人员拦住了意欲驾车离去的李振强。

  按照规定,执法人员在执行检查任务的时候,应当向被检查人出示证件,你的证件呢?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法律意识较强的李振强反问道。

  在这里。工作人员当即掏出证件。

  这是我在有关部门办理的驾驶证和行车证,你们尽管核查。李振强从容不迫。

  您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呢?执法人员依旧礼貌问道。

  这个证件我没有办理,反正其他三轮车主也没有办理。李振强有些心虚,但他依然强词夺理。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经营道路运输的合法凭证,按照有关规定,没有办理此证,就不能从事载客业务。执法人员依然释法明理,希望李振强认识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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