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宏敏,是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北小汪村委会主任,这个曾经是刑满释放人员的村官,几年来把北小汪村集体财产折腾一空。
为此,由桥西区政法委牵头,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进行了为期3个多月的调查。
调查结果如何呢?
2008年3月3日,本刊记者采访了桥西区政法委副书记李永存。
“想给胡宏敏纪律处分,可他不是党员;想撤销他村委会主任职务,党委、政府又无权罢免。我们真是没有办法啊!”李永存书记很为难地说。
面对工作组没有定性的“调查结论”,村民们不禁质问:胡宏敏给村集体造成上千万元损失,竟然无法处置?原因何在?
违章建筑造成 300多万元损失
拥有1400余人口的北小汪村,隶属邢台市桥西区南大郭乡,人均耕地一分多,是一个正待建设的城中村。它西临达活泉公园,东临京广铁路,地理位置十分优越,是早被商家看好的黄金地段。
早在2002年4月,村党支部、村委会“两委”依据当时的有关政策以及邢台市区的城市规划,准备发放一批宅基地,然后再建设一部分门市来安置失地村民。此规划上报并征得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同意后,决定由村委会主任胡宏敏具体负责这项工作。
一年后,商业门市竣工,当商户们精心装修、积极进货,满怀信心地准备大干一场时,市政府的一纸通告将其中40间总面积达4000平方米的门市拆除,村民的经济损失达300多万元。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恶梦,村民们无论如何都无法相信,刚建成的房子怎么成了违章建筑。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在2003年前后实施建设时,主任胡宏敏擅自改变区政府批准的规划方案,私放宅基地150多处,还违规建设了40余间两层门市,违章建筑面积达4000平方米,并以每间门市十几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村民。
2007年11月,在邢台市委书记董经纬的关注下,桥西区委成立了以副书记李振军为组长,抽调公、检、法等部门30人组成的联合工作组。
四个月后,工作组副组长李永存告诉记者:北小汪村委会主任胡宏敏非法占用26.469亩农用地,建造的住宅楼和40间门市,区政府已按违章建筑全部拆除。虽然给村集体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但鉴于2005年法院以非法占地罪对胡宏敏判处一年半有期徒刑,故不宜再追究其因违章建造40间门市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
此言一出,难以服众。村民们认为,既然已经查出胡宏敏给村集体造成了经济损失,就应依法追究其滥用职权和渎职责任,却为何不宜追究其刑事责任呢?这分明是对胡宏敏网开一面。村民气愤难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