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围绕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方案所引发的大规模激辩,乃是近期最重要的公共事件之一。此次公共讨论的议题不仅触及了“调整方案利大弊大”之类的具体表象,更深入到“民意是否真实”、“民意吸纳机制是否合理”、“公共决策如何尊重民意”等深层问题。正是这些特殊之处,使得此次事件在中国民主社会的生长史上别有意味,也构成了本刊在新年伊始全面盘点、深度解读这一事件的基本理由。
2007年,步入11月份,中国许多地区已是寒气逼人的初冬。然而一场涉及国民休息权的“全民表达运动”和“社会辩论大赛”,却使这个寂冷的冬天,瞬间燃起了“火药味”。
去年11月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其官方网站及国内主要门户网站公布了《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其要点是:第一,国家法定节假日总天数由10天增加到11天;第二,元旦放假1天、“十一”和春节各放假3天均不变,但春节放假起始时间提前至除夕;第三,“五一”放假由3天减为1天,同时增设清明、端午、中秋为法定节假日,各放假1天。公布调整方案的同时,还刊登了对调整方案的问卷调查,征求公众意见。
至此,外界猜测已久的黄金周存废问题,终于揭开神秘的面纱,而“不幸”遭到“斩首”的,正是春暖花开、人心思闲的“五一”黄金周。
屈指数来,自1999年国务院出台新的法定休假制度,每年春节、“五一”、“十一”期间由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搭配而成的7天长假,使得黄金周这一新名词横空出世。八年逝去,黄金周彻底改造了中国人的休闲方式,也营造了官方所期望的“假日经济”。
然而,黄金周诞生不久就陷入了争议的旋涡。反对者认为,集中消费、旅游的休假模式,造成交通拥堵不堪、景区人满为患、安全隐患剧增等诸多弊端。年复一年的口诛笔伐,使得黄金周几乎与“罪行累累”划上等号。
近年来,一些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以及国家发改委纷纷提出改革黄金周的方案,一些方案在呼吁取消黄金周的同时,也提出要增加清明、端午等民族传统节日。这一选项最终体现在调整方案中,并被高调宣扬为“弘扬传统文化特色”。而在调整方案公布前四天,《带薪年休假规定(草案)》已公开征求意见。坊间普遍推测,推行带薪年休假的一个重要意图是抚慰失去“五一”黄金周之“痛”,使社会能够更加顺利地接受调整方案。
但是,接下来的轩然大波却令官方始料未及。调整方案一公布,相关评论连篇累牍,网民留言多达数十万条。褒贬不一的舆论声浪中,增设传统节日获得了普遍认同,但取消“五一”黄金周却招来如潮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