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专家认为,由于制度安排、民主意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现实生活中的选民登记,不时演变成“登记选民”的性质,即由选举组织机构主导的“要我登记”,而不是积极主动的“我要登记”。不少选民只是坐等选举工作人员前来核实选民资格或者送选民证上门,也不太关心自己是否纳入选民名单、是否具有选民资格。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处有关人士向记者介绍说,目前许多地方采取的是“选民登记”和“登记选民”相结合的方式,“登记选民”也就是通常所称的“组织登记”,其比例在不少地方超过80%。
而在上海市,随着“选民登记信息化”的改革,情况已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据统计,在此次基层人大换届选举中,上海市已登记的一千多万选民中,主动登记的约有五百二十八万多,占总数的52.21%。
“人民当家作主不应该是被动的,而应当是主动和自觉的。”上海市区县、乡镇选举工作委员会有关人士认为,选民主动登记是民主政治的发展方向,应该努力推动成主要的登记方式。“组织登记和主动登记不仅仅是登记方式上的区别,更重要的是反映不同的选举理念和价值取向。选民登记向主动登记方式的转变,有助于增强选民的民主意识、参与意识,提高选举的民主程度。”
从“我要登记”转向“我要选举”
值得注意的是,传统的被动登记、“要我登记”,虽然可能造就超过90%甚至近乎100%的“高登记率”,但由于一些选民并非主动自觉地进行登记,因此很可能对选举缺乏“兴趣”和热情,进而陷入“低参选率”的困局。浙江省人大机关一位人士作了这样一种假设:假如选民登记由组织大量包办,那么随着人口流动性的加大,到实际投票选举那天,大量流动在外的选民并不知情,或者知道了也不愿参加投票或委托他人投票,那么选区内参加投票的选民很可能无法超过法定的半数,将导致选举无效、选举流产的尴尬结果。
而在上海市此次基层人大换届选举中,登记率虽然只有84%,但参选率却超过了95%。有关人士分析说:“正是信息化的主动登记方式,培育了选民主动参选的意识!”
尽管在选民登记技术环节上已呈现出“主动登记”的改革性突破,但记者在采访过程中感到,在“参选率高低决定民主程度”的传统意识驱动下,高登记率似乎仍是一些选举单位的首要任务,大大小小的登记服务站、上门登记、追踪漏登人员等措施,似乎都在为“高登记率”服务,难以摆脱“要我登记”的“组织印记”。
有人认为,如蒋女士在家里主动上网登记的7.75万名选民,才称得上是真正严格意义上的“我要登记”,也正是这些没有经过任何“组织动员”的选民群体,代表了民主意识的觉醒,并可能成为未来民主实践的先行者。
然而这样的判断显然还有些过于乐观。在谈到上网登记的初衷时,蒋女士告诉记者:“当时也没考虑那么多,反正登记是第一步,就是觉得不能否决自己的政治权利吧,至于到时要不要去参加选举,准备选什么样的人,当时并没有认真考虑过。”
如果不具备“选出合格代言人”的民主冲动,那么选民登记这一选举前置程序遭到冷遇就在“情理”之中。显然,从“要我登记”转向“我要登记”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从“我要登记”转向“我要选举”,而这还有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