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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保护志愿者?
[ 王 成   发布时间:2007- 10-22 13:40:26  不得不说 ]

义工身份不清 权益难有保障

  实际上,鞠迎萦的遭遇只是众多志愿者在服务中遇到的问题之一。西部计划志愿者、援外青年志愿者、奥运会志愿者……越来越多的中国人正在加入志愿者的行列。与此同时,由于缺乏法律保护,志愿服务发展中的一些隐忧也暴露出来。

  小张志愿参加了北京某社区治安夜巡。每天晚上他要按照规定的路线,跟着派出所民警,对街道流动人口较多、盗窃案频发的区域,开展夜间治安巡逻,并对企业开展防火、防盗的安全宣传和检查。虽然戴着袖标,但是小张还是很苦恼:自己并非民警,并不具有执法权,对于一些违反治安的人,“说重了别人怒目相向,说轻了别人根本就不搭理”。

  刚刚大学毕业的刘晓鹏告诉记者,上大学时他就做过志愿者,感受却截然不同。“在大运会时,我主要负责抬受伤的球员下场,工作很轻松,还可以观看比赛。”刘晓鹏说,组委会给所有志愿者发了统一的服装,配有志愿者证,不论是坐公交车还是乘地铁都是免费的。

  而今年夏天参加某届啤酒节的志愿服务却让刘晓鹏很郁闷。那天,他一大早就赶过去,本以为是帮忙组织活动,却被安排给一些公司推销产品。“直到晚上九点多才回来,连吃饭的事都没人问。”第二天刘晓鹏说什么也不去了。

  刘晓鹏的遭遇在志愿者身上并不少见。参加过某国际家具展志愿服务的姜玲娣说,一些摊主听说志愿者是不拿报酬的,就把重活累活都留给她干,她的同伴也碰到了类似的事情。当时负责分派志愿者的志愿服务负责人说:“有些公司为了节约成本,辞掉了临时工,要求我们增派志愿者去帮助搬矿泉水、家具或干重体力活;有些公司甚至将志愿者的用处发挥到极致,缠着他们干活,直到晚上10点钟该发末班车了才让走人。”

  除了把志愿者当成廉价劳动力外,在一些志愿者服务领域,志愿者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北京国际志愿人员协会秘书长刘军给记者讲了这样一件事,在可可西里,索南达杰自然保护站的志愿者冯勇倒在了那里。他是被冻死的,那年他才21岁。

  2002年11月30日,冯勇与保护站的其他志愿者一起去可可西里野鸭湖捡垃圾。当时他们所乘的汽车发生故障,冯勇就去寻求救援,后来他在格拉管道建设工地得到帮助,他与这家工地的司机一同进山拖车,可一晚上没有回来。次日,保护站的其他人员找到他们时,他俩已停止了呼吸。

  冯勇遇难后,本不富裕的冯家更是陷入了困境。志愿者组织负责人表示:“就是砸锅卖铁也要满足家属要求,法律跟良心要分开对待。”然而,冯勇的善后事宜仍没有满意的结果。刘军说:“如果死者家属提出赔偿要求的话就会发现,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双方都无法可依。一是因为志愿者参加志愿活动是自愿的,第二法律上没有要求进行赔偿。”

志愿服务渴求法律保护

  我国的志愿者服务始于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在合法志愿者组织注册登记的会员已发展到3000多万人,全国累计有1亿以上人次的青年志愿者向社会提供了超过45亿小时的志愿服务。如何处理志愿者、志愿者服务机构、志愿者工作单位以及受服务者之间的关系?志愿者提供的是无偿劳动,他无论与被服务者,还是与志愿者服务机构之间都无法形成劳动法上的劳动关系,但如果在志愿活动中,发生志愿者权益受侵害或者志愿者侵害他人权益的问题,如何处理?道德感促使下的活动并不意味着不会发生纠纷。

  在国外生活过多年的全国政协委员孙萍热衷于志愿服务,身为中国京剧院国家一级演员的她一直在为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免费上京剧欣赏课。今年3月在全国“两会”上,孙萍提交了一份关于加强志愿服务全国立法工作的提案,得到了许多委员的支持。在提案中,孙萍说,长期以来,公众对志愿服务的认识停留在做好事的层面,志愿者组织开展活动时,也遇到过来自各方面的不理解、不支持,一些志愿者的权益得不到应有保障,需要通过全国性的立法来明确志愿者的社会地位。

  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副部长侯宝森多年从事志愿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在他看来,出现这样那样的纠纷,说明整个社会对志愿服务还缺乏共识,需要法律进行正确的引导。他说:“现在全国仅有10个省区市和部分城市制定了地方性的志愿服务条例,北京市的志愿服务促进条例(草案)也还在审议研究中,一部全国性、全民性的法律目前为止还是空缺。”

  另据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社区志愿者工作委员会总干事袁媛介绍,现在对志愿者的回报主要有四种方式:一是精神上的奖励,即各种表彰、荣誉称号等;二是少量补贴,包括发放少量的报酬,即与志愿行为实际价值不成比例的低报酬,补偿志愿行为中的成本费用,比如交通费用、餐饮费用;三是政策性补偿,比如在考试中加分、优先考虑等;四是储蓄志愿者的志愿服务时间,当志愿者需要服务时,优先向志愿者提供服务。

  袁媛说,她所在的组织正在推动一项工作——社区志愿者注册。经过注册的志愿者,其志愿服务时间、服务内容、受助人的反馈、志愿者组织评价等都将及时记录在案。

  “这样,志愿者的志愿行为就处于志愿者组织的管理、监督之下,不但便于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而且也容易得到志愿者所在工作单位的认可和接受。”袁媛表示,经过注册的志愿者,因志愿行为发生纠纷时,由于有志愿者组织的明确记录作为佐证,可以避免或减少许多争议,能够有效保护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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