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剧发生在深夜
2007年6月2日晚上7时许,四川省资中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本县狮子派出所电话报称,资中县重龙镇信用社职工陈平在家中将妻子郑淑芬电击致死,现陈平已被控制。接报后,周滨大队长率员赶到陈平的家中进行勘验调查,现场提取到陈平对其妻郑淑芬电击使用的铜芯线。随后,陈平被带回刑警大队,面对警察的讯问,陈平如实供述了杀害妻子的犯罪事实。他交代完作案过程后,如释重负地说道:“我现在终于获得解放了!”
现年49岁的陈平为人忠厚,1985年年方28岁的他与比自己大近两岁、在乡村学校教书的郑淑芬结为夫妻。婚后不久,性格迥异的夫妻在感情上出现了裂痕。1986年夏天,随着女儿的出生,陈平和妻子郑淑芬的关系有所好转。然而,好景不长,仅仅一年多时间,两人又开始了为一些家庭琐事而争吵。妻子郑淑芬暴戾多疑,动辄就对陈平发脾气,颐指气使,有时还要拳脚相加。同事和朋友都奚落他是“天底下最窝囊的男子”。或许是受人奚落伤了自尊,或许是受人鼓噪下决心要表现一下男子汉大丈夫的气概,1992年7月的一天,陈平由于忙单位上的事忘记了妻子交办的事儿,回到家中就受到妻子的责骂。陈平予以回辩,没想到妻子冲过来对他又抓又打,陈平便回手还击。郑淑芬万万没有想到,平时一向温顺的丈夫竟敢还手,她立即恼羞成怒:“老子要杀了你龟儿子!”冲进厨房抓起一把菜刀,陈平一见这阵势,吓得扭头就跑。在外躲了几天后,他回到家中,还是未能逃脱挨打下跪的惩罚。从那以后,陈平不仅没有挽回大丈夫的面子,反而在妻子面前更加唯唯诺诺,只要在家每天都必为老婆端洗脸水、洗脚水,把开水杯递到老婆的手中。
无尽无休“妻管严”
在家忍辱负重的陈平,在单位上却深受组织的器重。2000年初,他被调往龙山信用社担任副主任。随着家庭经济的逐步改善,这一年,陈平和郑淑芬商议在资中县城购一套住房。2001年8月,郑淑芬在丈夫的帮助下,被调到县城水南职中教书。2003年11月,陈平被调到资中县重龙信用社任信贷部主管。尽管生活质量提高了,但郑淑芬对丈夫的态度依然如故。2003年5月1日,郑淑芬责令陈平每月必须将工资和奖金悉数交给自己。为防止丈夫反悔,她要求丈夫写下了承诺书:我自愿承诺,家里的所有存款、现金、房产及其他一切财产所有权归妻子郑淑芬所有;每月5日前将1200元工资交出,差旅费、季度奖金、年终奖、全年挂钩奖、节日加班费等按时全部交给郑淑芬,归郑淑芬所有;如果我的收入未交给郑淑芬,一经发现,按少交金额的10倍惩罚。
从写下承诺书的那天起,陈平信守诺言,将自己所有收入交给妻子郑淑芬。有时需要钱用,他只好找朋友借或者向妻子借。在采访中,笔者看到,陈平因为做生意或日常生活急需,先后5次向妻子写借条借钱,借款总额15万余元。最多的一次是2004年6月12日,陈平向妻子借款12万元;最少的一次是2007年2月26日,借款400元;还款日期定于当年3月31日前,并立下了“逾期加倍”的字据。2004年6月12日陈平向妻子借款1万元,约定月息为8厘,还款日期为同年农历腊月底前。至发案时,陈平在外面的欠款数万元,而妻子的存款竟有十多万元。
在郑淑芬看来,只有对丈夫采取经济封锁,丈夫才不会起异心,在外面胡作非为,与别的女人乱来,才会对自己百依百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