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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迷途者一条“回家”路
——北京未成年罪犯假释就业第一例
[ 本刊记者 王健   发布时间:2008- 03-04 11:50:26  不得不说 ]

   2007年2月10日,北京已经进入严冬,两位老人冒着寒冷的天气来到未管所。双方见面简单地问候之后,王增铎说:“你的《改造计划》制定得很好,希望你能够按照计划,一步一个脚印去实现。此外,除了课堂学习,还要不断拓宽自己的知识面。”王兆军连答“是、是”。老局长从兜里掏出600元钱递到王兆军的手里:“这是我和邹奶奶送给你的零花钱,买些书籍和生活日用品。”

   几个小时的帮教时间很快就过去了,但爷爷、奶奶的谆谆教诲,王兆军至今未忘。从此后,他更加刻苦学习,英语单词记不住,就抄在一张张纸片上,只要一有时间,就拿出来看一眼;别人完成当天作业就合上书本干别的去了,他则把老师讲过的知识,从头到尾都认认真真地复习一遍,遇到问题第二天找老师弄个明白。经过王兆军的不懈努力,在2007年7月学年度学习结束时,他获得了“三好学员”的奖励。

   两位老人就是这样,除了以书信的形式勉励王兆军外,一有时间就到未管所里看看他们的帮教对象,对王兆军的点滴进步给予及时的鼓励,对其身上存在的不足和缺点,及时给予批评指正。

   今年9月王兆军经过努力获得了劳动改造积极分子的奖励,他以自己的改造表现回报着两位老人的真情。

赴深山家访谋帮教 企业家成就少年梦

   父亲就是独生子,王兆军又是一根独苗,他原梦想自己将来学有所成,做一名工厂的工人,肩负起家里经济的重任,给爷爷、奶奶和父母亲养老送终。没想到一失足进了监狱,他感叹此生恐怕再难有一份工作。

   王兆军的心理焦虑,早已被两位老人洞察。但王兆军的家里情况如何?当地能否有适合这个失足孩子的工作?如果孩子释放后,他的生活出路得不到解决,再好的改造成果,也会付之东流,很可能再走回头路。带着这份担心,两位老人决定到王兆军的家里进行家访。

   王兆军的家位于北京的北部,离河北省仅一山之隔,距北京市区却有160余公里的路程,而且有110多公里的盘山路。2007年6月1日,两位老人经过四个多小时的颠簸,终于来到王兆军的家里。王兆军的爷爷奶奶和父母虽然两天前就得知家访的事,但他们还是无法掩饰内心的激动心情。

   王兆军七十多岁的爷爷,在得知孙子在未管所里改造表现比较好,不久就能减刑时,激动地拉着老局长们的手说:“你们就是孩子的恩人,没有你们的帮助教育,他就不会有今天的改造成绩,我们从心里感谢你们呀!”

   王兆军的父亲也热泪盈眶:“这孩子小、不懂事,犯下如此大的罪,是我这个父亲没尽到责任。从今以后,你们就是王兆军的亲爷爷、亲奶奶。你们的大恩大德,我们一家人没齿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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