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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迷途者一条“回家”路
——北京未成年罪犯假释就业第一例
[ 本刊记者 王健   发布时间:2008- 03-04 11:50:26  不得不说 ]

   2007年11月16日,少年犯王兆军在接到假释裁定后,与北京沟门福利金属加工厂签订了《劳动合同书》,脱掉囚服换上了工作服。

   犯罪时未成年,假释后直接就业,少年犯王兆军在北京还是第一例。


老干部牵手少年犯 夕阳红感召浪子心

   王兆军家在北京怀柔区喇叭沟门满族乡深山里,读中学时,他便染上抽烟、喝酒、讲哥们义气等社会恶习,为此旷课、逃学对他来说成了家常便饭。勉强读完初中,他到一所职业学校学习网络设计。

   一年后,在工厂实习时,王兆军离开了工厂和学校,跑到顺义找正在读职高的初中同学小腊玩。为给小腊要回倒卖手机的配件钱,他纠集两名伙伴,将对方狠狠地打了一顿。回来的路上,王兆军看着两个沉甸甸的书包,问伙伴:“这是什么东西?打开看看!”几个人打开书包,一个里面装了四万多块钱,一个里装满了手机配件。几个人麻利地将钱分了个干净,王兆军分得3000多元。

   最终,东窗事发,王兆军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另三名同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7年和3年。

   “那时心里十分不好受,只想着混四年刑期得了。如果没有大家的帮助,我可能真的就此沉沦下去了。”王兆军如是说。

   2006年11月7日,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原副局长王增铎和原司法协助局局长邹德慈两位老人专程来到未管所(未成年犯管教所),与少年犯王兆军结成帮教对子。

   邹局长在详细查阅王兆军档案材料并与他谈话后说:“这个孩子本质不错,只是一失足走进了监狱,我对帮教他充满信心。”从此,两位老人对王兆军开始了长达一年的帮教工作。

   这年的12月16日,王兆军给两位老人写了第一封信:“11月7日那天,你们让我感到了一种长时间都没有过的幸福,那时,我已经几个月没有接见了。你们的到来,让我找到了家人般的温暖。我在反思自己走上犯罪道路原因的同时,也在认真地思考你们说过的话。我懂得了一个人在生活中,要多为他人着想,少一些贪婪自私之心,学会忍让,多一些理智,少一些冲动,学会三思而后行,只有这样生活才会美好。”

   王增铎看完信后,转给了邹德慈,在信的第一页注着:“从信中看,王兆军对其犯罪根源作了比较深刻的剖析,这是改造进步的良好开端,建议春节前我们再去未管所同他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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