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号合一’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曾一度被提及,但没能实现。”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社保专家唐均说,“主要原因是当时倾向于‘职工参保’,统筹层次也只是市级甚至县级,地方随便设个号码就行,不必要用身份证号。”
而社会保险法草案的意义在于:将这个制度从地方推广到全国,从“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推广到全体公民,从“单位的每一员”扩大到“国家的每一员”。这个号码也将伴随每个人的一生。
社会保障专家表示,如果身份证号成为社保号,每个人都有一个固定的号码,那么人才流动到外省的时候,只需要按照自己的身份证号来执行社保金制度,会增加很多便利。身份证号成为社保号将简化现在人事调动时社保转移的程序,从客观上促进全国范围内人才的流动。
但是,在目前实施的养老保险制度下,一个人选择另外一个地方去工作生活是要付出现实代价的。虽然对于当前的养老保险,一些地方实现了“省级统筹”,但更多的地方实现的只是“市、县统筹”,那么对于外地户口的公民来说,他在某个地方缴纳了若干年的社会保险,而如果他要离开这个城市,能带走的只是他个人缴纳的部分,而更多的由单位缴纳的部分,他就没法带走,即所谓“人走钱留”的现象。
对于养老保险的现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田成平表示,这种较低层次的统筹影响了统筹效果的发挥和劳动力的跨地区流动。
劳动保障部最新统计显示,截至2007年9月底,全国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养老保险1.97亿、失业保险1.15亿、医疗保险1.89亿、工伤保险1.15亿、生育保险0.73亿。这组数字看似庞大,但与中国13亿多人口相比,仍是少部分。而这就意味着,大部分中国公民背着一个社保号码的空壳,却享受不到任何福利——尤其是那些一病拖垮一家的农民。
社会保险法草案明确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的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统筹层次是必须提高的,也是专家学者层面长久呼吁的。社会保险本身具有互济功能,在各险种之间、各地区之间,应该相互支持,风险共担,但一直以来统筹存在于市县一级,导致统筹层次过低,无法协调各地区间利益。
据了解,《劳动合同法》规定,国家应当建立社会保险的转移制度,同时现在的《社会保险法》审议和将来通过之后,也会对此进行相关的规定。
2007年9月,田成平表示,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基本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2007年12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社保法草案时,他又提出:“逐步提高统筹层次,是健全社会保险制度的必然要求。”据权威人士透露,社保的全国统筹正在研究中。
泄密问题
“两号合一”以后,身份证号码不仅承载了公民更多的权利,也承载了更多重要的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