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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官司暴露城市“邻居病”
[ 特约记者 关山南   发布时间:2007- 12-27 15:10:53  不得不说 ]
 

  省质监局在2006年9月经过现场勘查后再次给老黄答复说:“我们认为楼下住户空调安装并没有做到‘尽可能远离相邻方’,并且已对黄益智先生的生活造成影响。”

  经过多次向长沙中院申诉后,老黄终于等来了一次再审机会。案件似乎出现转机。这时,已经是2007年。

  也正是在再审期间,楼下将空调又移动了一次,距离窗口1.8米左右。也因此,法院再审判决认为“房主已尽到空调器安装的注意义务。国家标准没有对两者间隔距离作出具体规定,只是要求尽可能远离相邻方门窗……黄益智要求将空调移离窗口3米远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居委会:我们也没辙

  记者找到了老李,得知2006年9月,他已将那套房子卖掉,目前住在远离侯家塘的河西。“我干脆搬走避开。事情虽小,但很烦人。”

  那么,为什么不移动一下空调呢?周围、自己窗户下,还有很多位置。“佛争一炷香,人争一口气。”老李说,他一直认为空调没有影响到老黄。 而且,老李同样对官司一打再打非常不满:“这点事,有完没完呀?”

  在卖房之前,老黄和老李在楼梯间相遇。“看都没看对方一眼,形同路人。”而在此之前,双方曾是一个单位的同事。

  那么,除了法院,其他协调各方又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呢?历时6年,一些协调者已不在当时的岗位,他们的记忆里依稀留有这个事件的影子。

  最早的时候,黄益智协商不成,就向居委会反映了情况。居委会也向两个当事人所在单位通报了情况,并要求单位出面解决这一纠纷。

  黄益智介绍说,居委会调解不成后,楼下李家就把房子租给了别人,自己住到别处去了,协调就更不好开展了,因为有一方当事人很难找到。两家人坐不到一起,沟通自然无法顺畅。

  居委会无奈,还曾就此向侯家塘街道办反映,城管队和综治办的人都来过,但空调的问题一直悬而未决。

加强社区文化建设

  一个如此小的纠纷,调动了社会上不少的行政、司法等公共资源,却依旧无法解决。而同样的邻里纠纷在长沙各小区比比皆是,有专家认为,老黄陷入的是一种都市“邻居病”症候。

  老黄的故事被媒体报道出来后,不少网友在网上求助:我也遇到同样的情况,怎么办?响应者众多,但回复的答案往往是“没办法”。

  湘潭大学社会学系副主任陈占江认为邻里矛盾应该主要采用调解的解决方式,而不要随意动用司法程序。一是司法程序成本太高,二是容易导致邻里关系进一步恶化。

  陈占江认为,造成现代邻居纠纷的原因主要有:首先是“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的转变,邻里间的地区差异,职业、阶层等的差别等因素导致相互间了解程度降低。其次,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价值取向也发生了很大改变。现在都很主张自己的权利,更加容易出现利益冲突。再次,社区文化建设跟不上,彼此之间没有交流。

  陈占江对改善邻里关系的建议是:当务之急是加强社区文化建设,以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其次,要在全社会提倡建立一种积极的“守望相助”、“远亲不如近邻”的关系。国家应有意识地宣传邻里和谐,社区也要千方百计处理好利益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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