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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警官和刑满释放女的故事
[ 王春晖   发布时间:2007- 12-27 11:23:5  不得不说 ]

惯偷女刑满释放后没了家

  她叫高明金,今年33岁,从小家境贫寒,从呱呱落地那天起,就没看到家里有一点鲜亮的颜色,一领破炕席和掉皮的土墙加上几件农具几乎成了她眼中的全部。父母体弱多病,从记事起,她就面对着父母那被疾病折磨得愁云密布的脸。由于天生瘦弱,再加上营养不良,高明金长到十三四岁时仍然像个七八岁的小孩。直到现在她才只有1.32米的个头。在这样的家庭里,小明金经常饿得发慌,哭着向父母要吃的,可是疾病缠身的父母哪里有心去管她?

  在父母的漠视中,高明金从八九岁就开始偷东西,因为她个子小,不太引人注意,所以她经常能够很顺利地得逞,这让她的胆子越来越大。小学三年级还没念完她就辍学了,和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14岁那年,高明金患阑尾炎住进医院,在手术时,母亲竟要求医生将女儿的子宫一同切除。母亲这样做当然很不情愿,但是母亲也有她的道理,女儿长得弱小又没有文化,做父母的又不能给她什么,她已经不相信女儿还会有美好的未来。母亲觉得女儿将来流浪社会一定会受到别人的欺辱。事实证明,母亲的这种做法也的确为高明金的日后流浪偷窃生活减少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几年后,高明金的父母相继去世。父亲去世前将她许配给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结婚只两年,这个男人就病逝了。高明金无家可归,没钱又没有劳动能力,便四处游荡,重新开始了小偷小摸的日子。她多次被抓到公安局,可是被放出来以后,面临的依然是朝不保夕的生活。在伤心和无奈中,她总是屡屡“重操旧业”。1996年,她在一次偷盗中被人当场抓获,因为偷盗价值大又是惯犯,她被重判7年徒刑,送进了吉林省女子监狱。在监狱的7年,因为她个子小,什么本领也没学到,只能在厨房帮助厨师削萝卜皮洗菜,一干就是7年。

  2003年1月18日晚10时许,吉林省女子监狱的两名女民警将刑满释放的高明金送回珲春,因为在监狱7年间,没有人看望过她,没有人给她写信。所以民警只好将高明金送到珲春市公安局治安科,因为7年前是治安科将这位无家可归的小女孩送到长春的。第二天,两位女民警走了,高明金又成了无家可归的人。那年,高明金29岁。

警察姐姐走进她的生活,阴暗的日子有了阳光

  高明金的突然到来,给治安科的民警们出了一道难题,她的安置问题成了治安科的热门话题,为此,治安科的全体同志纷纷解囊献策。治安科惟一一名女警察李敏这一天来得非常早,本来那天她有很多事情要做,可是科长周永义安排了李敏暂时照顾这个无家可归的刑满释放的女人。李敏那年37岁,是一个10岁孩子的母亲,是治安科有名的菩萨心肠的热心人,平时同事们遇到大事小情都愿意找李敏帮忙。李敏一进屋就看见一个个子极矮、穿着肥大衣服的“小女孩”。只见她拎着个小布包害羞而恐惧地站在那里,用陌生而无助的眼神看着她,虽然她穿着落魄,可是那齐耳的短发却映衬着一张清秀机灵的脸庞。她那矮小的身体让你无法把她与二十七八的女人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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