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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植物人留后引发的是是非非
[ 特约记者 管如莉 艳 子   发布时间:2007- 12-26 16:50:45  不得不说 ]
 

丧夫俏妻拒绝受孕 “取精计划”遭遇难堪

  没过多久,无锡交通大队认定司机曹浩应对事故负全部责任,曹浩和居敬君夫妇双方随后对居伟鹏的赔偿进行磋商。起初,居敬君夫妇向曹浩提出70万的赔偿,另外再加10万块钱,用于为儿子取精和将来人工授精的费用。曹浩听说是为了给居伟鹏取精、留后,多加了10万,很是不高兴。他质问道,如果孩子生下来了,是不是还有一个抚养孩子的费用呢?因此,曹浩不敢贸然答应赔偿。

  不久,经过村委会成员的协调,加上交警根据交通法规的合理解释,双方终于初步达成一致意见:由曹浩一次性赔偿居敬君夫妇40万元,其中30万是居伟鹏的医疗费,另10万是为其取精留后的费用,这其实是一种道义上的补偿。

  随后,居敬君夫妇就开始一边向上海的医学专家打听儿子的精液保存情况,一边盘算着如何做儿媳的工作,让她接受受孕。然而,心情郁闷的顾雪雪一想到丈夫马上就要奔赴天堂之路,心里异常难过,她每天上网来排解自己的烦闷……

  丈夫死亡后的第二周,顾雪雪在网上看到了高中同桌李毅,他现在已经成为一名年轻有为的律师了,仿佛是遇到知己,她又流着泪把自己的不幸遭遇诉说了一遍。两个小时过去后,顾雪雪才把心中的痛苦发泄完毕。

  了解高中同桌顾雪雪实际情况后,本着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昔日的同窗之情,李毅对活泼美丽的顾雪雪的将来生活,产生了深深的担忧。因此,李毅决定在顾雪雪心情平静一些的时候,给她提一些忠告。

  待到李毅又和顾雪雪在网络上相见时,先给她讲述了一个他们律师事务所曾受理的案例:一对夫妻感情甚笃,丈夫死亡后,妻子想为丈夫留个纪念,就是通过人工授精怀上丈夫的孩子。丈夫家人听后很高兴,在妻子顺利怀孕期间他们呵护备至,孩子最终顺利生下。谁知妻子后来再婚,又有两个孩子,她希望前夫的父母能收养孩子,可是他们却因经济能力不行,而不愿养育。最终妻子找到代理律师,起诉了公婆,却最终败诉。原因就是丈夫死后,妻子怀孕所生的孩子,视为非婚生子女,不享受正常子女的待遇。

  听到这个案例,顾雪雪有点惊诧。她刚刚从李毅的口中了解到:虽然自己的公婆一直让她怀孕生子,但万一因为客观原因生下了残疾儿童或者是智障儿童,公婆完全有理由不养育。公婆虽然拥有丰厚的家产,但是一旦不承认孩子的身份,而让其备受歧视,下一步又该如何走呢?

  正想到这,李毅真诚地劝告她道:“对于公公婆婆要求你为丈夫受孕之事,我劝你还是要慎重考虑。因为现在年代不同,那种传宗接代的保守观念已经被时代淘汰。再说万一你真的怀上孩子,孩子一出生就没有父亲,将来对他也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听了老同学一席话,顾雪雪对于为“亡夫”受孕生子的事情犹豫了。

  为了做个清楚的决定,顾雪雪专门走访了几位当地高校的法律系老师,对方都委婉地表示,希望她能重新开始生活,不要成为传统观念的受害者。

  而顾雪雪的妈妈得知亲家要求顾雪雪为亡夫取精留后,思虑再三,认为这样做不合适。在父母的反复劝说下,顾雪雪的思想开始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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