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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堂村的小产权之困
[ 本刊记者 张 莹   发布时间:2007- 10-17 11:38:59  不得不说 ]

   46岁的王汉英(化名)一家,住在村中的一栋“大三居”里,在午后的时间,他们总要在房中午睡,床上是叠得整齐的“被格子”,门边摆放着一台半旧的老式缝纫机。农村传统的生活方式在他的家中还能寻找到踪迹,而往日里田间地头上的忙碌情景,却已经消逝得无影无踪。据王汉英说,这套“大三居”是他将自家的老房子,连同以前承包果树的一部分土地,出让给村里后获得的,除此以外还拿到了一定数目的经济补偿。“总共算下来还是不吃亏的。”王汉英说,村里还为他的一个孩子安排了工作,每月有几百元的固定收入,而他本人则与妻子一起闲适在家,日子也还称得上宽裕。“经常会有人来看房,给20万我都没卖。”在王汉英看来是小产权房让他们一家衣食无忧,有了好光景,在香堂像他这样靠出让自家土地致富的村民占了绝大多数。

   然而,对于祖祖辈辈与土地相依为命的农民来说,对土地的占有就真的不重要了吗?在对村民的采访中,一些人表示,当初他们也并不情愿出让土地,但由于当时村里搞房地产开发已成为趋势,加上相应的补偿政策也还算优厚,最后就只能被动接受了这个现实。

   按张文山的说法,当年之所以冒险搞房地产开发,就是想如何能够把香堂发展起来,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张文山认为,现在目标已经达到了,群众的认可就是证明一切的依据。但在记者采访中,也有村民发出失去土地的无奈叹息:“土地卖光了,我们还靠什么持续发展呢?”

小产权被叫停

   “已经不再搞房地产开发了,目前村里的工作重点放在旅游产业上。”张文山说这话的时候,北京已全面叫停了小产权房。此前建设部《关于购买新建商品房的风险提示》明确指出:“城市居民不要购买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此类房屋,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紧随其后,北京市国土局局长安家盛表示,北京已经部署在全市范围内调查“乡产权”、“小产权”等违规土地开发建设,违规开发建设的要停工停售。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集体用地属集体所有,其使用、流转在一定时期内封闭在集体之内;村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归村集体所有,如果要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进行商品房开发建设并出售,必须先经国家征收,转为国有土地,再出让给开发商,开发商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建房后出售给购房人。

   “我们没有开发商,用自己的土地建房,再卖给那些有需要、想买房的人。什么才是合理?把农民的地出让给开发商,再以商品房的名义买回来?”在相关政策面前,张文山一直强调的是,现行政策应该根据各地区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特别是对于北京,更要因地制宜。张文山认为,当时的土地开发符合现实需要,香堂作为一个半山区有着其特殊的情况,“而我们所要开发的土地也都属于非耕地”,在接受采访时张文山不忘补充这样一句话。

   据统计,目前北京400余个在售楼盘中,小产权楼盘约占市场总量的18%。北京约有小产权楼盘72个,按照每个项目平均10万平方米来计算,一共就有720万平方米,而目前北京可售房屋面积约为2157万平方米,小产权项目的面积相当于北京可售房屋面积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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