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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5-28 17:0:24 网友:文道正 就 如何审理 “性骚扰”专家建议稿现身 发表评论 IP:116.234.209.* |
| 你们这些法学专家就是不行!顶了个‘性骚扰’想学西方的法制,匆匆忙忙的还没有系统性就出台了,结果实践中就碰壁了吧!以前对此类事件是定位‘流氓罪’,有证人就行,现在要讲绝对证据,证据又很难取得,再者见到的也不愿意作证,作案者在懂得取证不易的情况下,就是不承认。这等于是鼓励‘骚扰’者为非作歹!也同样鼓励被‘骚扰’者,想办法不留证据的去私自处理‘骚扰’者,那么,你们怎么依法办事啊?我就准备这么办,因为,司法部门不能解决问题,“高知低能”! |
| 2008-05-24 10:36:14 网友:无奈 就 如何审理 “性骚扰”专家建议稿现身 发表评论 IP:60.6.177.* |
| 我要告诉全社会:贪官能把举报人关押起来包装成罪犯。我叫和银海,河北省内丘县人。2005年11月4日,我再次举报县委书记贪污一事刚回到家,突然被县公安局把我以“违法上访”罪名关押毒打,又三次搜查抄家,抄走全部财产。后又不定违法上访罪了,毁灭举报证据。变成扣押财产、定了我一个“贪污罪”。经长期羁押调查,又不定贪污罪了。却变成了定我妻子提前退休是诈骗罪。共关押我一年半零三天。我的电话0319—6866601 身份证132224195602090011求助公正 |
| 2008-05-07 18:19:58 网友:文道正 就 如何审理 “性骚扰”专家建议稿现身 发表评论 IP:116.234.217.* |
| 在‘唯证据论’的‘西方式’司法程序下,此类案件及很多案件是没办法审理的,因,司法机关要求原告提供证据,原告在取证时又受制与司法规定,这不是故意要百姓自己玩‘转圈游戏’吗?特别是此种‘时尚’罪,女孩子怎么取证!我倒是建议,我国的法学专家们,在制定罪名时也应考虑制裁的方法,这是司法中的因果关系学,必须兼顾的,不能只顾一方面的发展而忽略另一方面的同步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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