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揭发王兵一伙垄断羊绒市场行为的蠡县北五夫村治保主任张彦平、王建年遭到王兵等人的恐吓。1999年2月28日晚12时,被王兵雇佣的杀手王纪元、张志广各持一支锯短枪管、枪托的双管猎枪对张彦平、王建年两家实施了枪击。
留史分局局长张春辉曾对王兵一伙的违法行为进行多次打击处理,引起王兵的不满。为了报复,1999年四五月份,王兵让干亲家宋广生买到炸药六公斤、雷管二十余个及部分导火索。
同年5月30日晚十时许,王纪元驾驶王兵的摩托车窜至蠡县县城内,对张春辉家实施了爆炸,造成张家房屋正、配房全部玻璃和部分铝合金门窗被炸毁,屋顶被炸成直径为一米的圆洞,房屋整体结构严重受损,室内用具、电气部分毁损。因不在家,张春辉躲过一劫。
1999年9月,王兵为争夺蠡县荆邱村牛皮二层革市场,打击竞争对手李更新,致使张志广持双筒猎枪对李更新下肢连开两枪,法医鉴定为重伤,伤残等级为六级。
2002年11月12日,因涉嫌非法侵入民宅罪、私藏枪支罪、故意伤害罪、爆炸罪、故意杀人罪,正在服刑的王兵被押回重审。
2004年6月,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以故意杀人罪、爆炸罪等罪名判处王兵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等不同刑罚。
一审判决后,王兵提出上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怪事又发生了:据王兵团伙成员王纪元交代,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一名审判员在提审他时,见面就骂:“我告诉你,中院的判决我已经推翻了,全部作废。你小子不要整天想着立功,整天诬陷别人……再胡说八道,定你个诬陷罪……你会在监狱里度过此生。”王纪元曾为专案组提供大量线索,为侦破王兵团伙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在这种情况下,办案人员联名给省委政法委写信反映这一情况,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撤换了这名法官。不久,上级检察机关转来关于王兵案发还重审的退查提纲。2005年6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给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函称一审审理的王兵案件“有问题”,由于宋广生在逃,爆炸案与王兵是否有关证据不足,许多情况需要重新核实。
历经周折,2006年2月17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故意杀人等罪,一审判处王兵、张彦庆死刑,判处刘福周无期徒刑,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3至18年有期徒刑。
审王兵 荒唐怪事重重
其实,早在案件侦办之初,专案组就很难得到有关部门和社会上的配合。一位原专案组人员说,留史镇绒毛托运市场混乱,同当地交通部门有关,查王兵案件必然涉及交通部门,可交通部门并不配合。此外,由于王兵团伙在当地影响巨大,一些受害者谈“王”色变,这些情况都导致王兵案件取证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