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首开地方政府直接干预房价的举措,在社会上引起如此之大的反响和争议,这恐怕是政策制订者始料未及的。
对此举措,正、反两方针锋相对的态度也令人咋舌。
在新华网进行的讨论中,有不少网友纷纷表示:
“南京市物价局是‘依法行政’,政府对于关系绝大部分主体的普通住宅的价格管理干预是应当和必要的,政府这次对房市的干预很正确的”。
“房地产的暴利,已严重侵害人民的基本生存权利,政府应强硬起来,维护社会正义与公平。”
但也有人表示:“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房地产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一部分,应该由市场来自由调节,政府干预房价确有越权之嫌。”
争议也引起了法学界的深思,南京大学、江苏省法学会诸多法学专家提出,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出台文件直接干预房价,以政府的力量,当然可以逼使失控的市场就范。不过,这一新政也备受利益集团的暗中抵制。而且,从长远来看,在缺乏明晰法律界限的情况下,政府干预也容易打扰市场自发秩序,从而授人以柄。
因此,这个时候,政府对交易公正的维护、对市场暴利的打击,尤其需要获得坚实的法理支持与法律规范——国家应该出台一部正式的《反暴利法》,来遏制市场经济过程中的各种暴利行为。
暴利并非房地产的专利
2006年底,由媒体调查评选出的中国十大暴利行业“闪亮登场”:房地产业再次“荣登榜首”。引人关注的是,在五年五次发布的《中国十大暴利行业》中,中国房地产业四次占据首位。
紧接其后的是医药业和教育业。
根据卫生部公布的“2006年中国卫生统计提要”的数据,我国的卫生总费用从1980年的143.2亿元,急速上涨到2004年的7590.3亿元,增涨了整整五十多倍。而教育“择校费”在教育乱收费的比重也同样名列榜首,占据了教育乱收费总额的半壁江山。
而其他暴利行业按排名依次为:金融业、电力、烟草、殡葬业、高速公路业、美容业、防毒软件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