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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直接干预房价引发激烈争议
[ 孟亚生   发布时间:2007- 12-27 10:35:32  不得不说 ]
 

  因为核价的体系非常复杂,各项成本也是开发商所申报的,在具体的审核中又容易产生水分。“有的地块是划拨来的,根本没法算土地成本,只能按现在的评估价。导致测算出来的房价往往会偏高。”

措施:地方政府直接干预房价

  “上午3900元/平方米,下午5100元/平方米,这也不算违规?”王立的遭遇立即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许多市民认为开发商敢于“打擦边球”,明目张胆涨价,严重暴露出政府部门对于房价监管的不足。不少市民高呼:“政府该好好管管房价了!”

  市民的呼声引起了南京市政府的关注,5月11日至5月24日短短两周,南京市先后出台3个文件调控房价:5月11日,南京市物价局紧急下发了《关于贯彻省物价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商品住房价格管理意见的实施意见》(简称151号文);5月14日,南京市房产、物价、税收、国土、工商五部门又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意见》(简称154号文);5月25日,南京市物价局再次出台了《南京市物价局贯彻加强房价管理制定若干解释条款》(简称164号文)。

  这些文件主要内容是:

  政府核价——严令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价要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基准价在规定的幅度内浮动,并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按“一套一价”规定实施明码标价,没有物价部门的批文,不得发给房屋销售许可证。

  严查违规——除了强调“明码标价”外,还将重点查处擅自定价提价、变相涨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违法违规行为。

  不准涨价——经价格主管部门核价已开始销售但尚未销售完毕的项目,尚未销售面积部分按“一套一价”所标示的最高价格应低于2007年5月14日前该楼盘实际成交的最高价格(特殊套型除外)。

  这一系列平抑房价举措的出台,南京被看作在全国首开地方政府直接干预房价的先河。

  新规对开发商擅自调价套上了“紧箍咒”,其主要措施为:

  售楼处要有“标价牌”。对于普通商品住房,开发商要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基准价,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并遵循楼层、朝向、环境等差价代数和为零的原则,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根据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价牌、价目表按照“一房一价”的规定事实明码标价。对于擅自定价的行为,将根据《价格法》对开发商处以4万元至40万元的处罚。

  重点楼盘每月监测。对重点地区、重点楼盘普通商品住宅价格运行情况进行月度动态监测,逐步建立和完善监测、汇总分析、统计和定期公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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