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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城尽是“老字号”
[ 吴 君   发布时间:2007- 10-17 15:26:44  不得不说 ]

立法保护是根本之道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河南出现三个版本的老字号认定时,全国牙防组和牙防基金会向企业收取“认证”赞助费、河南宝丰酒业有限公司状告商务部评选“中国畅销名酒”等事件,已在媒体上频频曝光,并在业界引起了不小的震动。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文件,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对本地区、本系统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并提出保留、合并或撤销的初步意见”。

  其实,许多专业人士早就指出,当前,中国各种级别的认定、评比泛滥成灾,即便是国家级最高权威的认定、评比,在业界可能轰动一时,但在消费者领域,很可能遭遇信息饱和,并不清楚这些认定、评比有多少分量。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的一位专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坦言:“老字号背后是市场美誉度和企业的品牌价值,这些完全是在市场中形成的,你评定老字号了,就能够帮助它发展、盈利,保证它不衰落吗?”

  也有法律专家质疑:“如果被认定的老字号确实不符合条件,或者经不起市场的评判,消费者等利害关系人又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是向认定单位索赔,还是向企业索赔呢?”

  有专家认为,老字号要真正健康有序发展,就应当进行立法保护。2005年4月,杭州老字号企业协会公布了一份“关于保护和发展杭州老字号的立法提案”,并邀请一批法律专家进行研讨。相关人士透露,杭州很可能在今年出台全国第一部保护老字号的相关法规。另有消息表明,继杭州之后,苏州、北京、安徽等地目前也在酝酿立法保护老字号。

  也许有一天,人们会意识到,与眼花缭乱的评选、认定相比,立法保护对老字号、消费者而言,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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