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件法律,立法方向波及宪政、民生、市场经济、司法改革等诸多领域,这是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留给人们最直观的立法印象。
但是,要清点一个时代留下的立法财富,立法数量和内容固然不可或缺,但只有深入立法的创造过程,或许才能真正寻找到真相和意义。
在中国社会全面转型的历史进程中,国家立法也是时代风云的一面镜子。自上世纪70年代末重建法制以来,中国任何一个时期的立法事件、故事或传说,都没有像过去五年那样丰姿多彩、荡气回肠。此起彼伏的立法参与,针锋相对的立法博弈,难以逾越的立法难关,深度变革的立法理念……正是透过这一幅幅极具个性的立法浮世绘,一个立法新生态已悄然形成,在中国大地上孕育全新的法制文明。
人人都是立法者
在过去的五年,两场“全民立法运动”在全中国掀起了史无前例的“意见风暴”。
2005年7月,物权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40天内共收到11543件公民立法建议。而在物权法长达数年的审议过程中,亦始终贯穿着“人皆言物权”的壮观景象。一方面,立法机关为解决难点问题召开了一百多次座谈会、论证会,其密度和广度创下历史纪录。另一方面,在大众传媒、网络论坛、学界经堂等各个层面自发兴起的民间讨论更是激情澎湃,甚至激发了改革开放后第三次意识形态大辩论。这是一场波及全民的物权观念启蒙和法治思想解放运动,最终凝聚为促成物权法的民间伟力。
2006年3月,对劳资格局具有颠覆性影响的劳动合同法草案亦开门立法,短短一个月内收到191849件立法意见,创造改革开放后全国人大立法史的新纪录。在此次“全民立法”中,约有65%的立法意见来自普通劳动者。弱势的劳动者群体正是藉此赢得了平等的立法话语权,而劳动合同法也因此获取了强大的民意资源。
而在2007年,就业促进法草案和水污染防治法草案亦先后征求全民意见。与公众利益和民生问题息息相关的立法,正在越来越多地步入草根社会、倾听民间诉求。
另一起标志性事件发生在2005年9月27日,斯时,立法机构就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召开了全国人大历史上第一个立法听证会,舆论将其誉为“个税改革一小步,民主进程一大步”,其直接成果则是将法律草案原来拟定的1500元个税起征点调高至1600元。
五年来,这番“人人都是立法者”的图景风起云涌,笔者曾将其命名为“民意立法”时代,它呈现的是两个方向的努力。一方面,立法机关自觉的立法开放和意见吸纳,引导民众越来越广泛地介入立法实践;另一方面,民间社会自发的意见压力和公共舆论,正在实质性地影响乃至改变立法决策,其中典范当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