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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化之新春随想
[ 黄鸣鹤   发布时间:2008- 02-05 10:2:52  不得不说 ]

  当2008年来临时,我想说的是:从来没有一个国家是在万事俱备中启动民主与法治建设的,中国人或许有着这样那样的民族劣根性,但好的制度自然可以培育好的公民,而坏的制度,却只能产生是非不分的顺民和以暴易暴的暴民。

  东方人的文化与性格虽然与西方社会相去甚远,但人性的本能是相似的。好的制度使恶棍也不得不成为好人,而在缺乏制约与监督下,道德高尚的人也会因为吸入绝对权力的迷幻药渐腐而不自知。法治与民族性格无关,只与制度设计有关,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香港,贪腐盛行成为一种文化和生活方式,有些人甚至断言中国人不适合民主,但后来的事实证明,在廉政公署的制度保障下,香港公务员的廉政指数已经名列亚洲第二,而第一名是以华人为主的新加坡。

  文化是制度的产物,但反过来文化也会影响制度,在法治本土资源相对贫乏的中国,法治实现的过程其实就是制度设计和理念培植同步进行,让国人适应法治文化的过程。正如一位农技师说的:要在一块贫瘠的地上种出好苹果,有两件事是必须做的,一是土壤的改良;二是优良品种的引入,最好的品种或许是嫁接苗,以适应本土之根汲取土壤之营养。

  当法治文化成为社会人的一种素养时,中国法治的实现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改革三十年,我们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果,但发展中的地区差异、城乡差异也导致了不同地区和群体发展的不均衡。如同红军长征,历尽苦难之后,队伍前锋已经抵达陕北,但还有一部分在草地上打转转,队伍拉得太长了,而责任和承诺使我们不可能落下任何个人或群体。社会发展的不均衡性决定了在未来的政治体制改革中,我们不可能指望用一服药或几个疗程就解决所有的问题,在时间上只能是渐进,只能是增量,或由标入本,或由表及里,力求标本兼治。

  在方法论上,不能全盘照抄,不能迷信西方,任何制度移植之前,都必须测试一下传统的文化土壤,找到两者间的结合点。

  2008年,一个充满希望和各种可能的年度,一个有着“奥运”、“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等诸多关键词的年度,一切的一切,如那被春雨浸润过的土地,一颗颗种子正在被唤醒,准备着生命的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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