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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律师,付出并困惑着
《公职律师调查》专题报道之一
[ 本刊记者 王健   发布时间:2008- 02-05 09:51:0  不得不说 ]

  2006年7月11日,刘国斌等人会同东莞市总工会的同志专程前往该塑胶制品厂进行调查。但没想到的是,企业方态度强硬,坚持通过法律程序处理。

  刘国斌意识到,面对纠纷,要为李妙山的生命争时间就必须采取“特殊方式”。为此,刘国斌一行找到当地领导,在一番详细沟通之后,有关领导明确表示,职工的合法权益必须依法维护,并责成企业应依法办事。

  让刘国斌欣慰的是,他得到了一个不诉而胜的结果,7月14日,该企业给李妙山家属送去了2万元医疗费。7月19日,该企业与李妙山签订协议,一次性支付补偿款16.5万元。

  李妙山维权的胜利也给她的姐妹们带来了福音。2006年7月底,该塑胶制品厂为全体员工体检,还给全体员工购买了劳动保险。

  在刘国斌和同事们的帮助下,许多和李妙山一样有相同遭遇的职工的合法权益都得到了及时保护。刘国斌也因此被职工亲切地称之为“工人律师”。

  在此期间,他的许多同事因守不住“清贫”先后调离,重新做了专职律师。然而,刘国斌却说,“公职律师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不应以经济利益为追求。在为职工维权的过程中,将遇到的问题以公职律师的身份向立法机关提出自己的见解,形成法律条文,可以从源头上对职工权益加以维护,减少纠纷。我的很多建议都在地方法规中得到了体现。”

常明传:弱势群体的救命稻草

  “走进我们这个门的人,大多是怀着最后一线希望而来的,如果我们做得不好,他们就会失去最后的希望。”常明传的话道出了许多从事法律援助的公职律师的心声。

  常明传是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的一名公职律师。为76位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一幕幕感人的场景至今让她记忆犹新。

  那是2005年11月30日,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接待大厅突然来了一群农民工,足有七八十人之多。一进门就“扑通”地跪下了一大片,把常明传及其在场的工作人员吓了一大跳。

  “他们一直给香港在京的一家企业做装修工程,整整干了一年,到头来老板却不给工钱,一家老小指望他们拿着钱回去过年。”对于当时的场景,常明传感同身受。由于没钱坐车,他们在当天夜里三点钟出发,打着“讨要血汗钱”的横幅,一路从河北省三河市徒步走来。农民工们说,这里是他们最后的希望。

  当天,为稳定农民工情绪,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受了这些农民工法律援助申请,并表示会指派公职律师第二天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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