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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拿什么拯救你 “危险”的房产
《考验物法权》专题报道之一
[ 本刊记者 阿 计   发布时间:2007- 10-22 13:18:59  不得不说 ]

  作为一部与民众财产权益息息相关的权利法典,也许没有一部法律像物权法这般经历了如此复杂变幻的博弈过程,也没有一部法律像物权法这般唤起了如此汹涌澎湃的维权热情。更耐人寻味的是,物权法自今年3月16日诞生后,在长达半年多的“实施准备期”内,屡遭难题,波澜四起。从举世瞩目的“最牛钉子户”事件到沸沸扬扬的“小产权房”风波,再到纠缠不清的小区物权纠纷,它们或揭开了未决的立法悬念,或触及了现实的物权“死结”。所有这一切,都以最直观的方式检测着物权法,也等待着法律更加及时、更为明晰的答案。

   对于已经正式实施的物权法而言,考验,才刚刚开始!

    

  倘若做一次民意调查:“家里最值钱的财产是什么?”相信绝大多数人的回答是:房产!

   尽管“举目望去皆物权”,但对黎民百姓而言,依附于房产、土地等不动产之上的权益才是最重要的物权,也是其安身立命之本。

  城市房屋拆迁、农村土地权益等等,始终是物权法立法过程中的争议焦点,随着法律的问世,一度争执不下的立法歧见似乎有了妥善的了断。但其后的两起风波却表明:事情,并不如此简单。

“最牛钉子户”与 “公共利益”猜想

  2007年3月,正当物权法紧锣密鼓作最后冲刺之时,网络上开始流传起一个题为《史上最牛钉子户》的帖子,帖子的内容是一幅触目惊心的图片:重庆一个被挖成十米多深大坑的楼盘地基正中央,一栋二层小楼倔强地挺立着,犹如大海中的一叶孤舟。

  这座堪称世界级景观的“孤楼”,吸引了全社会的视线。据媒体报道,由于在拆迁补偿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最牛钉子户”已经与开发商对峙了近三年。随着事情逐步演变成一起举世瞩目的公共事件,“最牛钉子户”、开发商和有关部门之间的博弈也不断升级,面对“强制拆迁”的“威胁”,男户主孤身一人搬进已经断路、断水、断电的小楼,摆出了一付“决战到底”的架式。而“孤楼”上飘扬的国旗、悬挂的标语,以及男户主神秘的散打冠军身份等等,都进一步放大了事件的戏剧性。

  这是物权法出台后遭遇的第一场考验,这道试题以如此黑色幽默的方式挑开极为尖锐的拆迁冲突,也许令立法者始料未及。因为就在物权法出台前夕,一位参与立法的法学家曾乐观地预言:“物权法将终结圈地运动和强制拆迁,使其成为历史名词。”

  看似巧合的历史安排,使得物权立法过程中备受关注和争议的“拆迁问题”,借助法律问世的契机和一个现实的“钉子户”样板,再次引发了举国热议。尽管有声音批评“最牛钉子户”是漫天要价,是以死缠烂打替代法治解决之道。但更多的人却将唾沫吐向了开发商和政府部门,而“孤楼”则被誉为抵抗非法拆迁的堡垒,“最牛钉子户”似乎成了保护私产的英雄。

  这波几乎一边倒的舆论声浪,在很大程度上更像是一种集体情绪的宣泄,它意味着,在长期城市发展过程中所累积起来的拆迁矛盾,已到了危如累卵的地步。而公平、合理地平息这类冲突,事实上也是物权立法的重要任务,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征收土地、拆迁房屋的基本前提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吊诡的是,“最牛钉子户”事件中的博弈各方,都抬出了物权法、尤其是“公共利益”这一尚方宝剑。开发商、政府部门坚称:“拆迁是出于城市建设的公共利益需要。”但“钉子户”一方却反驳:“那只是开发商的利益,绝不是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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