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2日,出席十七大的2217名代表名单公布。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刘光荣地成为445名女代表中的一员。在接受本刊专访时,刘同志谈及近年来中国法学会的建设和发展,娓娓道来,如数家珍。 记者:首先祝贺您光荣地当选党的十七大代表,并感谢您接受我刊的专访。请问,您对此次当选十七大代表感受如何?
刘副会长: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对于我们党始终不渝地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能够光荣地当选党的十七大代表,躬逢这一盛会,这充分说明了党对于我们法学界、法律界的关心和厚爱。这不仅是我个人的荣誉,也是十余万中国法学会会员的共同荣誉,更是一种重托,使我更深切地体会到中国法学会任重道远。
五年发展规划成为中国法学会工作纲领
记者:您是2003年11月换届之后来到中国法学会工作的,四年来,您对于中国法学会的工作有什么感受?
刘副会长:感受最深的是对新形势下法学会的性质、定位、职能作用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法学会是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联系法学界、法律界的群众团体、学术团体,我国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的重要职能。我们深深认识到,在新的历史时期,法学会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引领法学研究的责任越来越重大,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法学研究队伍的要求越来越迫切,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的任务越来越艰巨。这既是法学会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法学会自身存在的价值所在。
俗话说,有为才能有位,有位更要有为。所以,换届伊始,我们新一届班子会就着手谋划法学会的振兴和发展。2004年初,经过充分酝酿,广泛征求意见,我们制定了《中国法学会五年工作发展规划纲要》。这是全面规划中国法学会今后五年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明确新目标,实现新发展,开创新局面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2005年中国法学会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又研究制定了《中国法学会关于进一步繁荣法学研究的意见》,并召开北戴河会议贯彻实施。这个《意见》是对《纲要》的补充和提升,得到法学界、法律界的一致认同。
四年来,在党中央的关怀下,在中央政法委员会的具体领导下,中国法学会深入学习、努力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跟时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繁荣法学研究,推动法律实践,拓展对外交流,加强法制宣传,培养优秀人才,推进地方法学会和各研究会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各方面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法学研究全面加强
记者:换届以来,中国法学会在组织推动法学研究方面取得了什么成绩?
刘副会长:我们强化机制建设,注重联系实际,法学研究取得了新的成果。
1、加强组织推动法学研究的机制建设与工作制度建设。
一是建立课题管理机制。中国法学会实行课题三级管理体制,重点课题研究项目招标制于2005年正式实施,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是建立主题论坛机制。目前,已经建立了“中国法学家论坛”、“青年法学家论坛”、“区域法治论坛”三大论坛。论坛围绕全局性或区域性的重大法治问题开展活动,引起了中央、地方党政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重视,扩大了法学会的影响,促进了法学界、法律界与社会各界的交流。
三是建立合作研究机制。去年我们与全国人大有关部门正式签订了合作协议,建立了合作机制。一年来,全国人大有关部门的领导三次参加中国法学会组织的研讨会,直接听取了专家学者对制定物权法、合伙企业法、农民权益保护法的意见,为人大立法提供了咨询和法理支持。我们还与国务院法制办,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分别建立了合作研究机制。这些合作机制的建立,有助于把我们的法学研究同国家法治建设的实践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便于把国家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法律法规起草和审议中的重大问题,以及司法和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作为中国法学会的研究课题立项,使研究成果更加直接地为立法、司法和行政执法实践服务。
四是建立激励机制和研究成果转化机制。以“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为契机,隆重推出一批优秀青年才俊,并逐步扩展推进法学、法律人才培养战略的一些重要激励机制。并通过《要报》等渠道将研究成果上报,受到决策层的重视。
2、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组织推动法学研究。
一是由中国法学会牵头组织重点课题攻关。我们主要是针对现实需要,结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组织推动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法律研究。每年制定一个重点研究课题计划,集中优势力量攻关,完成了一批重要的课题任务,产生了一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着重对党的执政方略和执政方式进行研究。举办了“依法执政的理论与实践”论坛,完成了中政委交办的“坚持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的课题研究任务,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围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举办了“和谐社会法治保障”论坛,并按照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组织完成了《群体性事件的预防与处置对策研究》课题任务。
——围绕司法体制改革、重点研究了在新的形势下刑事司法体制、民事司法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和制度设计,提出了完善死刑复核制度、改革司法鉴定制度和改革民事执行体制等具体建议。
——围绕保护人权,通过“反家暴”研究项目,推动了多机构、多部门合作的家庭暴力干预机制的建立和相关的立法工作。
——围绕反腐败,针对我国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就我国的刑事司法制度不相适应的情况组织了专题研讨,并通过《要报》向中央提出了具体建议,引起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视。
——围绕《公司法》修改和制定《物权法》,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开展调研论证,提供立法修法建议。
二是各地方法学会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学研究活动。北京、上海、辽宁法学会,分别举办了“北京新奥运与法制环境论坛”、“世博会与上海法治论坛”、“辽宁法治论坛”,为成功举办奥运会、世博会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提供前瞻性、战略性法律服务。河北省法学会围绕建立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权益法律保障机制进行调研,并举办了“三农”问题法律研讨会。特别是一些地方法学会注重加强横向交流和区域合作。继2004年“长三角法治论坛”设立并成功运行以来,2005年“泛珠三角法治论坛”也相继开坛。其他的区域合作论坛也正在筹备中,显示出越来越强的生命力。
三是各研究会紧密结合立法司法执法实践,产生了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宪法学、法理学研究会围绕宪法修改,提出了重要的意见和建议;民法学研究会配合物权法、侵权行为法、人格权法等重要法律的起草,深入探讨理论上的难点问题,许多研究成果被立法机关吸纳;刑法学研究会关于刑罚制度改革的建议,为有关司法解释提供了理论依据;商法学研究会结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实践和我国商事立法的现状,深入探讨规范商事活动的共同规则,编写并出版了《中国公司法修改建议稿》;行政法学、诉讼法学研究会分别对国家赔偿法和三大诉讼法的修改提出了系统修改意见;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积极参与妇女权益保护法的修改工作,为这部法律修改出台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提出了应对全球化的挑战,要加快我国资源安全法律保障制度建设以及为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进行循环经济立法的建议;监狱法学研究会就制定统一的刑事执行法、完善刑事执行一体化开展深入研究,拿出了成果;军事法学研究会加强了新军事变革、从严治军等法律问题的研究,有力地配合了新形势下军队建设;犯罪学研究会从网络与青少年犯罪的视角,提出了遏制青少年犯罪的对策;财税法学研究会关于个税起征点的立法建议,在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个人所得税法时被采纳。
为了推动研究会的工作,我们加强了研究会的组织建设。两年多来,中国法学会新设立和调整整合的研究会有: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仲裁法学研究会、体育法学研究会、民法学研究会、法学期刊研究会、法律文书研究会等。到目前为止,中国法学会已成立了30个研究会,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学科研究体系。
法学会队伍壮大个人会员逾十万
记者:中国法学会在地方法学会建设方面取得了哪些重要进展?
刘副会长:换届伊始,针对一些地方法学会领导管理体制不顺,长期不能换届,班子不健全,人员、编制、经费匮乏,工作难以开展等实际状况,我们在调查研究、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拿出了加强地方法学会建设的意见,向中央政法委汇报,引起了中央政法委的重视并给予支持。2004年2月,中央政法委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党委政法委下发了《关于加强地方法学会建设的意见》,即中政委5号文件。要求各地方党委加强对法学会工作的领导,切实解决制约法学会发展的实际问题。
为推动中政委5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我们于当年的6月份和11月份先后召开了“全国地方法学会建设工作会议”和“地方法学会换届工作座谈会”,制定了落实中政委5号文件的《实施意见》,以抓换届为切入点,积极与地方党委协调,重点推动省一级地方法学会建设。2006年又召开了全国地方法学会建设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地方法学会建设的成功经验,对做好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2007年6月,我们举办了首次“省区市法学会领导干部研讨班”。通过这次研讨班,大力加强了法学会自身的建设,找准了法学会的位置,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法学会工作的新思路、新体制、新职能,推动了地方法学会的建设发展。
经过几年努力,地方法学会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目前,全国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副省级大城市都已成立了法学会。这标志着中国法学会的地方组织体系已基本健全。据统计,目前全国团体会员达到8000多个,个人会员十多万人。
法制宣传内容广泛形式多样效果良好
记者:法学会作为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法制宣传方面法学会做了哪些工作?
刘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围绕立法、司法、执法实践和社会热点问题,加强了法制宣传的力度。我们抓住宪法修改和邓小平同志诞辰100周年的契机,先后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司法部等单位联合举办了“首都法学界学习贯彻宪法座谈会”和“邓小平法制思想座谈会”;为纪念“54宪法”颁布50周年,举行了学术报告会;针对人权入宪,与中国人权研究会联合召开了“人权入宪与人权法制保障”理论研讨会;配合反分裂国家法的颁布实施,组织法学界、法律界的学者专家召开了座谈会;今年9月14日,还参与举办了“依法治国十周年座谈会”。
为积极配合“五五”普法规划的落实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2006年中国法学会与中宣部、中政委、司法部一起,共同组织开展了“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双百”活动计划用三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去年在我国西部12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启动,今年在中部和东北10个省区举行了报告会,共举办了近90场报告会,听众达到8万多人,取得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为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法制建设的历史经验,对外展示我国法制建设的巨大成就,经中央批准,由国务院新闻办牵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国务院法制办协办、中国法学会组织实施的《中国的法制建设》白皮书项目已经完成,近期即将正式发表。
中国法学会主管的《中国法学》、《民主与法制》、《民主与法制时报》、《中国法律年鉴》等报刊,采取各种措施,努力提高质量,扩大宣传效果。
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多渠道开展对外法学交流
记者:在对外法学交流方面中国法学会近年来取得了什么进步?
刘副会长:中国法学会重视发挥对外法学交流主渠道作用和民间外交的独特优势,努力开拓进取。一个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多渠道的对外法学交流格局初步形成。
一是举办承办了国际法学学术交流活动。2004年我们成功地承办了“亚太法协自由贸易区法律问题研讨会”、“第17届国际刑法学大会”。2005年又主办了“经济全球化趋势与法制建设”研讨会。2006年倡议、发起并成功举办了“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中国——欧亚区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加强了以我为主导的区域合作机制建设。
二是配合国家外交战略,对外法学交流日趋活跃。与原有的法学法律组织的关系进一步巩固并不断开辟了新的渠道。与发达国家交流日益增多,与周边国际交流逐步扩大,与发展中国家交流有了突破。去年,经批准成立了中国——西班牙论坛法律委员会,签署了中西论坛法律委员会共同宣言。中国法学会作为我国法律界的代表,成为中西论坛法律委员会的中方牵头单位。
与此同时,中国东盟高层论坛已经举行了3次;中亚区域论坛和中国与拉美间的友好往来正在进行之中。
三是与港澳台地区法律组织的交流更加灵活多样。我会与台湾“中华法学会”、“中华比较法协会”、台湾法曹协会保持着交流关系,多次接待台湾参访团。我们还召开研讨会、论坛等形式,加强“两岸四地”法学、法律界的联系,港澳台法律界人士也多次参加我们组织的活动。
记者:党的十七大后,中国法学会的各项工作肯定更上一层楼。
刘副会长:对。党的十七大是一次重要的会议,它必将对于中国现代化发展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一定会把会议精神学习好,领会好,传达给大家。相信这次会议对于中国法学会下一步的工作会有一个大的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