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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率先成立网络法庭 解决网络经济纠纷
[ 作者:  来源:江南都市报   发布时间:2008- 03-31 11:45:16  不得不说 ]



南昌成立首个“网络派出所”

    文/记者邹文彪、实习生高欢

  -"关键是网民们在网络社会中要懂得什么样的行为是具有侵害性的。有了认识,网络社会就走入了与现实社会没有太多差距的轨道"--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博士生张以标

  -"电子证据作为一种新型证据,已被越来越多的法官应用于审判活动当中。"--南昌大学法学院民法教授李光曼

  【导语】

  网络法庭不是当事人因故无法到达法庭,法庭开通视频进行庭审的概念,而是法庭审理跟网络侵权有关的案件。南昌市东湖区网络法庭3月21日的成立,意味着网络社会开始逐步向法制回归。目前,东湖区法院的网络法庭"开张大吉",已经受理包括南昌游戏迷起诉"盛大网络"等两起网络案件。

  【网络案件集中审理】

  3月27日,南昌市东湖区法院401室门口,一名网络法庭的法官告诉记者,第十五审判庭就是法院新开的网络法庭。"网络法庭不是当事人因故无法到达法庭,法院开通视频进行庭审的概念,而是法院审理跟网络侵权和犯罪有关的案件。"这名法官解释,主要是对互联网和垃圾短信中侵权和犯罪行为的审理。

  2007年至2008年,发生在互联网上的各种案件时常发生。"艳照门"事件中的明星们不雅照片染黄网络后,有关人士在总结时认为,虚拟世界法制环境过于宽松,网民的法制意识淡薄,导致艳照在网络泛滥,甚至波及东南亚其他国家。专业审理网络犯罪和侵权的网络法庭成立,虽然是一个摸索的阶段,但预示着网络社会开始向法制网络社会的大步回归。"网络不单是指互联网,还包括信息网络,PS运营商必须谨慎行事,否则也将为自己的不良行为付出代价。"网络法庭负责人吴某说。

  "网络侵权和犯罪在江西究竟发生多少,我们只有一个较为宽泛的数据,但一系列的事情发生后,我们对网络法庭成立的必要性毫不怀疑。"南昌市东湖法院有关负责人称,将集中审理网络、信息侵权而引起的刑事自诉和民事纠纷案件,有利于探索、总结该类案件的审判工作经验,维护国家法制和正常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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