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州宋庄画家村,一起村民卖掉农宅又要收回的“退房案”已经两级法院审结,村民讨回了宅基地,而画家李玉兰则被限期搬离。这是宋庄13起村民诉画家退房案中已有终审判决的第一案。它的意义和影响却远远超出了案件及双方当事人本身,不仅将影响到其他12起同类案件的诉讼结果,影响到一个村庄的经济命脉,而且也将在更深层次上触及农村宅基地流转的现行法律制度。(12月24日《民主与法制时报》)
□董 青
宋庄退房案能否案结事了?
从某种意义上讲,进行这样的追问似乎显得有些天真和无知。毕竟住宅买卖人之间发生如此的不愉快,特别是购房人面临如此的尴尬,一切皆源于我国对农村宅基地和农民相关利益的特别保护,源于买卖双方当初就违背了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可以说,只要相关法律制度没有根本改变,只要当初卖掉住宅的村民“反悔”,类似的事件还会发生,类似的判决还会出现。希望退房案能案结事了,等于指望司法去越位解决立法的问题,无异于缘木求鱼。
首先,我国是一个制定法国家,立法的任务是解决有法可依的问题,为法治提供前提和基础,而司法的任务则是严格适用法律,将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适用于具体的人和事,从而实现立法的预期目的。在适用法律过程中,法官只是法律的传声筒,只能按照三段论的方式将法律规定适用于法律事件,而不允许“法官造法”。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即使法律存在明显的缺陷,在没有被修改补充之前,法官也必须予以适用,而不得随意弃之不用,否则就是违法。
事实上,限制农村宅基地流转是我国多年来的一贯做法。农村宅基地能否流转是一个立法问题,取消限制和打破禁锢,必须由立法机关通过修法的方式加以彻底解决。法院严格执行相关法律制度,认定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判定画家李玉兰与宅基地房主之间的买卖关系无效,是合法、正确的,有足够的法律依据。而且法院也只能这样做,因为它必须严格依法办事。
当然,近年来呼吁农村宅基地流转放开的声音此起彼伏,连绵不断。一些专家学者也从多方面论证放开宅基地流转政策的必要性、迫切性和可行性,认为农民宅基地制度长期滞后于城市“房改”和土地有偿有期限使用制度改革,阻碍着农民住房财产的市场流通。特别是目前农民住宅产权的不完整性,使农民仅有的财富不能作为资本来运作。这不仅影响了金融资本进入农村,也不能保证在交易中保持公平和保值增值。
总之,立法的归立法,司法的归司法。没有立法上的科学合理,就没有司法上的公平公正,当然也就没有经济和交易秩序的稳定和安全。在原则性的问题上,我们决不能指望司法去越位解决立法的问题。
警惕判决画家村小产权房归属释放出的次效应
□王兴元
随着12月1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的法槌响起,宋庄村民“逼宫”画家的第一张多米诺骨牌已经倒下。在判决中,法院再次强调了画家购买农民宅基地房屋的不合法性: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享有者特定的身份相联系,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
我们承认,马海涛与李玉兰所签订的《买卖房协议书》的买卖标的物不仅是房屋,还包含相应的宅基地使用权。李玉兰并非宋庄镇辛店村村民,且诉争院落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至今未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变更登记至李玉兰名下。因此,一、二审法院根据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之规定,均认定合同无效,这无疑是正确的。
宋庄村民“逼宫”画家的第一张多米诺骨牌的倒下,释放的可能使得290名画家面临无房可住的效应是显而易见的。但笔者无论如何也无法为我们的农民兄弟赢得这场“维权”诉讼的胜利而高兴,反而为法院判决画家村小产权房归属将释放出的次级效应,为可能会波及画家村未来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不安。
凡事都讲究个前因后果。十几年前的宋庄,村民人均年收入仅三五百元,正是众多的艺术家进入宋庄村以后短短几年,使得宋庄艺术村国际名望空前高升;正是这种文化搭台、经济唱戏,为宋庄画家村引来了更多的商机;正是这种文化产业的带动,不仅使得宋庄商贾云集,更使得宋庄从画家村发展成为中国最大的艺术家部落。
当然,我没有责备几个“回购”房子的农民出尔反尔、不讲商业信用的行为的意思,只是对为宋庄画家村的兴起做了贡献,现在而又即将被迫离开的画家们的遭遇深感不平。
然而,这些吃了官司的画家错了吗?他们为了生活、为了事业、为了追求、为了将来,在实现自己艺术梦想的同时,带来了一个地方经济的空前繁荣。如果说,买农民的房子是他们的过错,那么,没有这么多的画家到宋庄来买农民的房子,难道宋庄——这个以前“兔子不拉屎的地方”,会有现在的繁荣吗?没有画家人力资本投入,宋庄农民的房屋能有这么大的升值空间吗?
宋庄画家村的案例,应当让我们警惕法院判决画家村小产权房归属释放出的次效应;应该让我们认识到,依法治国的目的,不是简单地依照过去的法律条文判定今天的新生事物的是非,而是依新生事物代表的客观趋势渐进地修改和完善过去的法律规则,使其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事实上,在新生事物面前,在宪法原则的指导下,进行法律创造或许比法律照搬更符合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