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2月28日《大河报》载,27日,郑州市某书画学校校长张森在炎黄二帝广场,用自己的15毫升鲜血书写自己“行善”之志,同行的两位商人也现场割破食指,以血书名表达同样的决心,此举引起围观者争议。
无疑,张校长是在践行道义,可是这样的道义无疑是自虐的道义,让人看了很觉得“残忍”——至少观者的心理上已出现不适应。同一天《河南商报》的消息,27日下午,市民张先生反映,一“精神正常”的民工在郑州市东三马路上爬行,且已爬行了几百米。原来,这名民工到河南打工被骗,包工头跑了,4000元工资成了泡影。腰被冻坏了,他准备爬回老家去,并拒绝接受路人的捐助。
显然,这名民工,身上既有让人看不懂的地方,也有令人感动的地方,而说到底,他也是在试图完成一个人的道义观,他不要别人的资助是因为他这样认为:“我出来打工,是靠自己的双手挣钱。”这样的话已经接近于“不受嗟来之食者”。然而,尽管我很认同他内心的高尚追求,但是,我仍然要说,起初这种爬行无可厚非,而后来发生的拒绝帮助也就成了另一种自虐的道义。
这种自虐的道义,在同一天、在同一座城市表现出来,很令人吃惊。
我们需要这种自虐的道义吗?我觉得在特定的时期,确实需要一些人通过特定的方式为“糊涂的大多数”做出表率,但在社会安定的今天,为什么还有人觉得应该主动干这种事情呢?
原因说起来很简单,那就是社会道义水平在下降,正常的道义表现已经不具有呼唤的力量,只好以特殊的道义方式来表现。然而,当这种自虐的道义已令观者极不适应的时候,恐怕该反思的就不只是自虐的道义者了。
总之,“血书法”和“民工爬行”都更像一种“行为艺术”。而这样的“行为艺术”显然帮我们揭开了更深层次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