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首页 - 杂志新闻 - 时报新闻 - 本网报道 - 区域报道 - 法闻天下 - 报章记录 -  维权中心  - 知名律师 - 法条文库 - 法律图书 - 社区中心 - 社务中心 - 免费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报道中心 >> 法闻天下 >> 半月关注 >> 民意 >> 正文
贵州"广告骂人案"一审 拘役被告3个月
[ 作者:徐荣锋  来源:贵州都市报   发布时间:2007- 12-26 14:21:49  不得不说 ]
 日前,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对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安顺“灯箱广告骂人案”进行一审宣判,竖立灯箱广告骂人的村民陈某因犯诽谤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自诉人易某在安顺市西秀区双堡镇平寨村负责管理平寨村卫生室,办有合法医疗手续。被告人陈某(62岁)于今年8月29日12时许,在安顺至双堡公路25公里处(双堡镇平寨关)旁边的一根木棒上悬挂一灯箱(如图),内容为“平寨人提醒病人”、“易某医德败坏”、“用假药治病害很多人残疾”、“借行医之便强奸女病人”、“易某在此”(用箭头指向其住处)。9月5日,经西秀区双堡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城管队指出其违法性,被告人陈某自行拆除悬挂了7天的灯箱(本报曾作报道)。

  该案在开庭审理时,被告人陈某提出反诉,称因其儿子去世后,易某采取一些幸灾乐祸的行为,对其的人格和尊严进行了侮辱, 他认为易某的行为已构成侮辱罪,要求追究易某的刑事责任。

    经审理后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采用悬挂灯箱的方法,故意捏造并散布部分虚构的事实,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造成恶劣影响,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诽谤罪。陈某反诉易某犯侮辱罪,因证据不足,不予采信。

  据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犯诽谤罪,判处拘役三个月。

(责编:陈荟如) 【字号 】【打印】【关闭
现有网友评论
网  名:     查看评论需知  
内  容:
 相关新闻
 最新新闻  推荐新闻












  • 热点推荐
  • 新闻摘要
热门点击
图片新闻
视频点播
报社概况 | 关于民主与法制网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Copyrights © 2005-2007 WWW.MZYFZ.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6006780号   京ICP证061091号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