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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撞死精神病人 铁路局被判赔6.3万元
[ 作者:  来源:东方今报   发布时间:2008- 04-24 13:41:34  不得不说 ]

    铁路防护网损坏,有精神障碍的李某钻过去在铁轨上行走时,被疾驰而来的列车当场撞死。昨(23日)天,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审理此案,一审判决郑州铁路局承担30%的责任,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63407 元。

    2007年8月18日,有精神障碍的李某在京广铁路线汤阴县城北,从损坏的铁路防护网钻入铁路道轨,在铁路线上走着玩。当日23时30分,2545 次列车运行至京广线宝莲寺至汤阴间下行线510km+550m处时,李某躲避不及被撞死。

    李某的母亲徐某找到铁路局,要求对方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4万元,郑州铁路局予以拒绝。

    昨(23)日法庭上,主审法官认为,原告徐某(李某的母亲)未尽到监护义务,应承担主要责任;因为损坏的防护网未整修,铁路方承担次要责任。(记者张雅平 通讯员张玉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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