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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称:许霆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
  2008-04-17 11:47:1 网友:正义律师称:许霆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 发表评论 IP:59.50.25.*
许霆在客观方面并没有隐瞒真相或虚构事实,公然向 取款机申请 取款,银行取款机审查失误,主动付款给许霆,怎能是诈骗呢? 许霆的行为属恶意侵占,是没有异议的。关键是刑事上的恶意侵占?还是民事上的恶意侵占?许霆与银行方存在民事上的保管合同关系,许霆只是利用银行方在履行合同中的失误,恶意侵占银行的财产,是民事上的侵权行为,应以民法来调整较为妥当。
  2008-04-14 15:17:16 网友:格格律师称:许霆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 发表评论 IP:117.93.27.*
可能定信用卡诈骗罪更合适
  2008-02-20 21:40:0 网友:七嘴八舌律师称:许霆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 发表评论 IP:58.60.218.*
赞同严律师不构成"盗窃罪"观点,但是否构成"金融诈骗罪"还需论证.
  2008-01-20 15:25:48 网友:dd律师称:许霆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 发表评论 IP:124.226.105.*
聚焦劳动合同法,顶风违法,坚持错误。已经进入2008年了,广西桂林市桂山大酒店负责人崔霖依然还在顽固地坚持违反“劳动合同法”,坚持对老员工变相买断工龄只给1.2万元回家走人政策,具体作法是:强迫员工自愿,否则就给穿小鞋,搞的劳动者难以忍受无法继续工作后被迫与之签定买断协议。还把企业所有即将要满10年工龄的员工一律强行不继续签合同。涉及员工200多人。共直接造成本企业受害人260人,间接受害人多达600多人。给社会、给企业造成了动荡和不稳定因素。崔霖的上述作法,已经使桂山构成严重违法,这仅仅是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一部分。其他违法活动还在陆续进行中。到目前为止桂山劳动者维护自身权利的官司仍然还存有一定程度的阻力。我们请求专访调查。广西桂林市桂山大酒店所有劳动者,电话07735638888。邮政编码541004。地址:广西桂林市穿山路。200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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