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来说说“桃花岛主”蒋小江。弟弟们在网吧、货运物流业呼风唤雨,他也没闲着,陆续在桃花三村家中、酒店内以“梭哈”方式聚众赌博,向参赌人员提供免费餐饮等“一条龙”服务。
世上真有免费的午餐不成?非也,羊毛出在羊身上,蒋小江按参赌人员赢利的5%抽头,每天坐着就能赚1万元至2万元。可对于欠下赌债的,“桃花岛主”又是另一副嘴脸,如2000年春节期间,参赌人员廖某欠下16万元赌债,蒋小江用木棍殴打廖某逼其还债,还指使手下将廖某非法拘禁。
第二天,廖某被迫向朋友罗某打电话借钱,因罗某带来的钱不够还赌债,蒋小江又把廖某打了一顿。后来,罗某请来当地朋友担保还债,蒋小江才把廖某放走。
瞧着蒋氏兄弟的势力日益庞大,有的货运部业主主动向蒋氏兄弟靠拢,碰到“摆不平”的事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蒋氏兄弟。
2004年11月,万助龙(已被判刑)在华昌货运部的亲戚被昌盛货运部业主王某儿子打伤,花去医疗费2800元。万助龙请老四蒋小强出面,蒋小强即带手下来到昌盛货运部,对王某进行威胁、恐吓,迫使王某多“赔偿”万助龙亲戚2万余元。
2005年9月,洪城大市场龙海货运部老板尹某与钟勇货运部老板万某发生纠纷,尹某拿出货运部30%的股份送给老四蒋小强,请他出面为自己出气。在蒋小强指使下,翁长文等人两次来到钟勇货运部,打砸店里货物,对万某进行威胁。事后尹某付给蒋小强、翁长文等人好处费1.3万元。
2005年,经营户廖某为了免受当地其他恶势力的滋扰,提出使用蒋小强经营的“老四货运部”的店名,蒋小强趁机向廖某索取保护费9000元。
据一审判决认定,蒋氏兄弟黑社会性质组织成立以来,共实施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以及收取保护费、插手民事纠纷、替他人催讨债务、强揽工程、欺行霸市、垄断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共计47次,共获取非法经济利益125万余元,主要用于蒋氏兄弟个人挥霍、购买作案工具及豢养组织成员等。
跟着混的下场
蒋氏兄弟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种种恶行,让当地经营户及百姓普遍对他们产生恐惧感。而百姓越害怕,蒋氏兄弟就越开心,他们要的就是这个效果!利用老百姓的恐惧心理,蒋氏兄弟在当地一出手则无往而不利,一时风头无二。
2006年8月16日,江西某投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某与江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李某发生纠纷,相约斗殴。
杨某找到高田华等人帮忙,高田华、翁长文纠集了数十人,携带猎枪、仿“六四”式手枪、铁棍、砍刀等器械聚集在南昌县莲塘镇一商品房工地上,后李某没来。当晚,杨某朋友在宾馆包下房间,买来“麻古”供高田华等人吸食。
第二天凌晨,接到举报的公安人员将高田华等人抓获。
2006年8月25日,蒋氏四兄弟被抓获归案,手下成员也陆续落网。消息一传开,当地百姓奔走相告,拍手称快。
案发后,老四蒋小强供述:“这么多年来我们兄弟几个确实做了很多违法犯罪的事,现在内心十分后悔,在桃花洪城大市场一带,我们几兄弟为了自己的利益,在货运物流、土建工程、网吧等领域强取豪夺,甚至开楼聚赌收敛不义之财,想到这些,我认为确实是应当受到法律的惩罚。”
蒋氏兄弟自食恶果,受到了法律应有的惩罚。而更可悲的是,蒋氏兄弟一案22名被告人中,有11名是“80后”的年轻人,被判决构成涉黑罪名的17人中,“80后”的就占了9人。
该组织中最活跃的骨干成员高田华,今年才22岁,最年轻的成员胡文文,今年才19岁。是什么原因使得这些“80后”的年轻人甘愿为蒋氏兄弟黑社会性质组织卖命,充当打手?
据办案检察官分析:“这些年轻人都是初中毕业,不愿读书,在社会上又找不到事做。他们盲目崇拜像蒋氏兄弟这样有前科的人,跟着蒋氏兄弟混,贪图得点好处,从而沦为了蒋氏兄弟的帮凶。而蒋氏兄弟也正需要这样的年轻人,可以为他们实施一系列的违法犯罪活动。”
这些“80后”成员在落网之后,他们大多也认识到了这一点。到这时候他们才明白:跟着“桃花岛主”混,混来混去,越混前方的路越黑。
邓广林(22岁)说得很坦承:“实际上我们这些人就是蒋氏兄弟的走狗,为蒋氏兄弟充当了‘炮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