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桂山顶风违法,坚持错误
已经进入2008年了,广西桂林市桂山大酒店负责人崔霖依然还在顽固地坚持违反国家《劳动合同法》,采取各种手法和借口来规避劳动合同法,利用种种借口“炒人”,并采取公开或隐藏的手段抵制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对老员工变相买断工龄只给1.2万元回家走人。这种黑恶势力还相当盛行。具体作法是:把企业所有即将要满10年工龄的员工一律强行不继签合同,强迫员工“自愿买断”,否则就给穿小鞋,搞的劳动者难以忍受无法继续工作后被迫与之签定买断协议,使其工龄归零。还把即将满50岁以上的多数老职工以种种借口作刁难性辞退。涉及员工200多人。共直接造成本企业受害人260人,间接受害人多达600多人。给社会增加失业率、给企业和社会造成了人心涣散,动荡和不稳定因素。这仅仅是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一部分。其他违法活动还在陆续进行中。崔霖侵害劳动者坑害老职工的四步曲:无事生非、制造事端、激化矛盾、推卸责任。他依然坚持:“我说谁错谁就必然错”的没有客观事实依据的个人“标准”。
到目前为止桂山劳动者维护自身权利的官司仍然还存有一定程度的阻力。我们请求专访调查。新的《劳动合同法》、《劳动仲裁法》已经全面实施了。面对桂山大酒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残害劳动者的行为,我们呼吁国家各新闻媒体、社会各阶层、各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主持公道,声张正义。对桂山的违法事件绝不可等闲视之,一定要严肃执法,树立法律的权威。对那些视法律为儿戏,目中无法、我行我素、胡作非为、严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绝不能姑息予以放纵。应当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随着时间推移形势转化逐步明朗,正义必将压倒邪恶。
广西桂林市桂山大酒店所有劳动者,电话07735638888。邮政编码541004。地址:广西桂林市穿山路42号。200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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