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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8-19 16:47:56 网友:吴乃 就 最高法表示将研究许霆案暴露出的法律问题 发表评论 IP:60.6.175.* |
| 又一奇闻,令人发指;上访举报人被关押包装成“罪犯”。河北省内丘县人和银海,因举报县委书记贪污;被调离、免职、停发工资。2005年11月4日,再次上访举报刚回家,突然被县公安局以“违法上访”罪抬上警车关押毒打,又三次搜查抄家,毁灭举报证据,抄走全部财产。后又不定违法上访罪了,变成扣押财产、定了一个贪污罪。经长期羁押调查,又不定贪污罪了。变成其妻子提前退休是诈骗罪。关押一年半零三天。电话公开0319-6866601身份证132224195602090011求助和谐社会 |
| 2008-05-09 15:39:8 网友:yu 就 最高法表示将研究许霆案暴露出的法律问题 发表评论 IP:60.6.169.* |
| 举报贪官的人,有几个不被贪官报复陷害的? |
| 2008-03-15 11:49:39 网友:武中立 就 最高法表示将研究许霆案暴露出的法律问题 发表评论 IP:125.121.198.* |
| 『奇案面对面』德国和日本法西斯都没干过又不会干的反人类暴行 百姓举报不了黑恶势力,浙江省萧山区委、四川省邻水县委官员的黑恶势力能用组织名义恶意造假诽谤、陷害举报人,情节极其恶劣,手段极其卑鄙,闻所未闻,令人发指:在国际和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浙江红山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丁有根,许金芳盗窃1. 5亿元人民币究竟谁在庇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代表党官员的司法、公安、检察、监察、纪检、反贪、审计等部门压案不办、贪赃枉法、欺骗中央、枉法徇私,祸国殃民在【中国萧山出现两个一反一正的精神病人】两个精神病人:一个为正义,维护法律尊严而战诬陷为“精神病人”。一个是逃避法律追究,动用社会关系鉴定为“精神病人”。在社会主义国家法制健全,出现两种“精神病人” 的搜集,调查,分析,自1949年特别是1978年至1997年至今,在中国存在着精神病院监狱化的人权侵犯事实,即中共基层党组织或有不良居心者威胁甚至直接将持不同意见的正常人鉴定成精神病,并关入精神病院强制治疗,而且数量不少 。近六十年来的受害者有林昭,张志新,裘金友,熊亮......等等同志为了人民的利益,不怕腐败官员打击报复,与腐败份子进行了坚决的斗争,表现出了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大无畏的革命精神。这样的情况,如不加迅速制止,会有蔓延趋势,精神病院监狱化是严重侵犯公民基本人权的行为,是【德国和日本法西斯都没干过的反人类暴行】 顺 祝!!!!!!平 安!!!清华大学! 武中立敬上 |
| 2008-03-15 11:28:46 网友:伸张正 就 最高法表示将研究许霆案暴露出的法律问题 发表评论 IP:58.18.18.* |
| 尊重和执行法院违法的判决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不信任,是法院糟蹋法律、法律的一大耻辱。李春义无罪,没有证据证明李春义有罪,检察院没下起诉书,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1998)昆刑初字第94号],依据1979年《刑法》第134条第2款(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处李春义有期徒刑二年,赔偿12613.35元。办案不是在依据法律,是在违犯法律,在证据不统一,程序与实体不合法,事实不清时,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1998)包刑终字第40号],王峰在两次裁定中任审判长,刘建国两次任书记员。没开庭审理裁定:“原判认定的犯罪事实没有错误,定罪准确,维持原判。” 在证据没有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时,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诉通知书[(1999)包刑监字第17号],认定:“原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证人司某某证言”。司某某证言没有经过开庭质证就采纳认定。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诉通知书 [(2001)内刑再通字第34号],认定:“原判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是正确的。你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有受害人周颜波的陈述,同案犯孟和的供述。证人证言及法医鉴定结论证实,证据充分,应予以认定。” 电话举报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告知此案不归法院管了,法院不给再审理应该那部门督办此案呢?法院为什么不依法?非要违法呢?法院不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办案,依据什么规定办案呢? |
| 2008-03-15 11:27:59 网友:伸张正 就 最高法表示将研究许霆案暴露出的法律问题 发表评论 IP:58.18.18.* |
| 尊重和执行法院违法的判决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不信任,是法院糟蹋法律、法律的一大耻辱。李春义无罪,没有证据证明李春义有罪,检察院没下起诉书,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1998)昆刑初字第94号],依据1979年《刑法》第134条第2款(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处李春义有期徒刑二年,赔偿12613.35元。办案不是在依据法律,是在违犯法律,在证据不统一,程序与实体不合法,事实不清时,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1998)包刑终字第40号],王峰在两次裁定中任审判长,刘建国两次任书记员。没开庭审理裁定:“原判认定的犯罪事实没有错误,定罪准确,维持原判。” 在证据没有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时,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诉通知书[(1999)包刑监字第17号],认定:“原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证人司某某证言”。司某某证言没有经过开庭质证就采纳认定。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诉通知书 [(2001)内刑再通字第34号],认定:“原判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是正确的。你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有受害人周颜波的陈述,同案犯孟和的供述。证人证言及法医鉴定结论证实,证据充分,应予以认定。” 电话举报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告知此案不归法院管了,法院不给再审理应该那部门督办此案呢?法院为什么不依法?非要违法呢?法院不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办案,依据什么规定办案呢? |
| 2008-03-15 08:6:2 网友:清华大学 就 最高法表示将研究许霆案暴露出的法律问题 发表评论 IP:125.121.7.* |
| 『奇案面对面』德国和日本法西斯都没干过又不会干的反人类暴行 百姓举报不了黑恶势力,浙江省萧山区委、四川省邻水县委官员的黑恶势力能用组织名义恶意造假诽谤、陷害举报人,情节极其恶劣,手段极其卑鄙,闻所未闻,令人发指:在国际和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
| 2008-03-14 15:23:41 网友:伸张正 就 最高法表示将研究许霆案暴露出的法律问题 发表评论 IP:221.199.143.*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0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李春义案中,司xx证言没有核实就认定,李春义的案没按法律规定办案认定,程序、实体不合法,审判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严重违反诉讼程序。 |
| 2008-03-13 12:34:18 网友:武中立 就 最高法表示将研究许霆案暴露出的法律问题 发表评论 IP:125.121.192.* |
| 中国萧山出现两个一反一正的精神病人排行榜、福布思排行榜等等,都是对财富进行排行,被凤凰卫视作为素材采用采访裘金友这个奇怪的事。这两个案子说明:因权力用于掩盖腐败和犯罪,共产党天下的法律变成了废纸一张。如今社会丑恶现象这么严重,竟还没有最可恨的人排行榜,受他们的启发,笔者通过流氓加贪官、祸国殃民、空喊、浮夸、厚脸无耻、红山农场丁有根、 对中央一面心寒旗帜的调查研究,两条毒狗咬住举报人,加速听取各方意见,试着搞了一个十大类可恨人排行榜, |
| 2008-03-13 12:33:7 网友:武中立 就 最高法表示将研究许霆案暴露出的法律问题 发表评论 IP:125.121.192.* |
| 这位官员说:“不是。中国的人权纪录还是糟糕的。我们还在报告中指出, 中国在某些方面甚至加紧了控制。比如对西藏和新疆在宗教自由上的控制,对包括互联网在内的媒体的控制,此外,对来北京上访的人的待遇也比以前糟糕。” |
| 2008-03-13 12:31:25 网友:武中立 就 最高法表示将研究许霆案暴露出的法律问题 发表评论 IP:125.121.192.* |
| 民法第九十八条,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第一百零一条,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以其它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
| 2008-03-13 12:31:2 网友:武中立 就 最高法表示将研究许霆案暴露出的法律问题 发表评论 IP:125.121.192.* |
| ( 宪法第三十三条[公民权],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三十七条[人身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它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第三十八条[人格尊严及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 |
| 2008-03-13 12:31:2 网友:武中立 就 最高法表示将研究许霆案暴露出的法律问题 发表评论 IP:125.121.192.* |
| ( 宪法第三十三条[公民权],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三十七条[人身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它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第三十八条[人格尊严及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 |
| 2008-03-13 12:29:30 网友:武中立 就 最高法表示将研究许霆案暴露出的法律问题 发表评论 IP:125.121.192.* |
| 近六十年来的受害者有林昭,张志新,裘金友,熊亮......等等同志为了人民的利益,不怕腐败官员打击报复,与腐败份子进行了坚决的斗争,表现出了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大无畏的革命精神。这样的情况,如不加迅速制止,会有蔓延趋势,精神病院监狱化是严重侵犯公民基本人权的行为,是【德国和日本法西斯都没干过的反人类暴行】 |
| 2008-03-13 12:28:58 网友:武中立 就 最高法表示将研究许霆案暴露出的法律问题 发表评论 IP:125.121.192.* |
| 一个为正义,维护法律尊严而战诬陷为“精神病人”。一个是逃避法律追究,动用社会关系鉴定为“精神病人”。在社会主义国家法制健全,出现两种“精神病人” 的搜集,调查,分析,自1949年特别是1978年至1997年至今,在中国存在着精神病院监狱化的人权侵犯事实,即中共基层党组织或有不良居心者威胁甚至直接将持不同意见的正常人鉴定成精神病,并关入精神病院强制治疗,而且数量不少 。 |
| 2008-03-13 12:28:20 网友:武中立 就 最高法表示将研究许霆案暴露出的法律问题 发表评论 IP:125.121.192.* |
| 浙江红山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丁有根,许金芳盗窃1. 5亿元人民币究竟谁在庇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代表党官员的司法、公安、检察、监察、纪检、反贪、审计等部门压案不办、贪赃枉法、欺骗中央、枉法徇私,祸国殃民在【中国萧山出现两个一反一正的精神病人】两个精神病人: |
| 2008-03-13 12:27:46 网友:武中立 就 最高法表示将研究许霆案暴露出的法律问题 发表评论 IP:125.121.192.* |
| 『奇案面对面』德国和日本法西斯都没干过又不会干的反人类暴行 百姓举报不了黑恶势力,但浙江省萧山区委、四川省邻水县委官员的黑恶势力能用组织名义恶意造假诽谤、陷害举报人,情节极其恶劣,手段极其卑鄙,闻所未闻,令人发指:在国际和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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