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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原市委书记陈良宇一审被判18年
[ 作者:戴颖敏  来源:新民网   发布时间:2008- 04-12 15:16:15  不得不说 ]

   【新民网·独家报道】4月11日,新民网天津特约记者在天津二中院现场报道,同时据央视报道,法院对上海社保基金案主要涉案人、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陈良宇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
  
    4月11日下午13时30分,主审法官宣读对陈良宇的判决书,陈良宇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

  据新民网了解,按照公诉机关的公诉材料,陈良宇利用职权,为他人在项目审批、资金安排、招商合作、土地规划、职务升迁等方面提供帮助,由其本人或通过家人收受财物,总计折合人民币239万余元,公诉机关指控其犯受贿罪。

  陈良宇为不法商人张荣坤获取上海社保10亿余元贷款,以及为中国华闻控股有限公司获得上海社保10亿元贷款提供便利,公诉机关指控其滥用职权罪。

  陈良宇曾利用职权,助其弟陈良军从上海宝山区非法圈地783亩,并违规享受旧城改造项目100亩,由此造成的国家损失即达3441.44万余元。此后,陈良军将783亩土地使用权转手倒卖,非法获利1.18亿元,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玩忽职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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