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文荣办公室墙上,张贴着两张清代圆明园效果图。
1月8日,这位74岁的老人指着图片,显得踌躇满志。占地逾6000亩的圆明新园项目,将和效果图上的建筑一一对应。
据记者调查,前期工程已在横店启动。浙江东阳市政府专门成立圆明新园协调小组,运作征地、筹款事宜。当地有村委会已与建设方签订土地“征用”协议。
目前,圆明新园一期工程地块拆迁、青苗鱼塘补偿以及坟墓迁移等已全面展开,部分工地也开始平整。
而来自东阳市国土资源局的消息是,该项目土地还未获批,即使获批,还需走招拍挂程序,才能确定。
“征地”协议已签
圆明新园方面与一村委会协议约定,村里供给195.01亩土地,一次性长期征用,每年折合谷价补偿
横店,以影视城闻名全国,目前,由横店集团建造的影视景点达10多个。即将正式启动的圆明新园计划占地6165亩,面积与现有景点总和相当,工程分布在10多个自然村。
莲塘村村民张尚法回忆,2007年开春,村干部已开始宣传圆明新园征地、拆迁的消息。村委会的喇叭也不断广播补偿意见。
这种说法得到多名村民和村干部的证实。
“村里的土地被圆明园征用了,种了也白种。”五官塘一村民引用当时广播内容。他称,还有村干部在广播中强调,如发现有人在规划区内种地,要罚款。
听到通知后,一些村民没有再播种,选择去镇上打工。张尚法称,因为包括住宅在内的地都要被征用,他们村已有数户人家搬走,耕地被荒芜。
对此,横店镇委书记申屠福华称,他未听说广播通知不种田一事,但也不排除有个别干部一时工作积极,嘴快说了错话。
而事实上,圆明新园“征地”已在有些村成为现实。
据调查,2007年6月前后,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横店集团的投资机构)与多个村委会直接签订“一次性长期征用”土地协议。
其中一个村的协议显示,因乙方(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建设圆明新园需要,甲方(马山前行政村万屋自然村)愿意为乙方提供建设用地,经双方协商,征用195.01亩。
这些地包括水田139.80亩,塘19.33亩,旱地35.88亩。协议上注明,属于一次性长期征用,按照水田(塘)、旱地(杂地)每年以每亩500公斤、250公斤折价补偿。
对于上述协议,申屠福华称,这应该为双方初步意向,不能算正式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