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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1-26 15:28:44 网友:伸张正 就 我国首个故意杀人死刑案证据规范详情披露 发表评论 IP:60.31.67.*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内蒙古包头市李春义案子,公检法把案办的是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公安办案没有现场勘查笔录,检察院办案没有刑事鉴定的物证,法院一审(重审)没有起诉书。二审裁定没有开庭,中级法院审判监督没有讯问当事人,市检察院复查案中证据不统一,自治区高级法院下驳回申诉只看卷,没有询问当事人,自治区检察院下驳回申诉也没有询问当事人,认定事实清楚。案件程序不合法、实体不合法,办案机关都认定事实清楚,案件违法、违宪怎能事实清楚呢?为何把法律当儿戏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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