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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贷”缘何成为“诈骗犯罪”
——天圆集团董事长左安一五年冤案始末
[ 作者:本刊记者 李相东  来源:   发布时间:2008- 01-17 11:12:24  不得不说 ]


  一起正常的金融借贷,竟成为了天圆集团董事长左安一实施诈骗犯罪的“铁证”。在牢中度过了五年多时光后,左安一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判无罪,重新获得了自由。

 

  位于北京中轴线与北二环交汇处北侧的龙脉之地,要开发一座天圆广场项目。然而,这一工程却由于项目开发商天圆公司董事长左安一2002年的突然被捕,一直搁浅到现在。时至今日,这片本早该花团锦簇、高楼耸立的土地依旧悄无声息,一派荒芜。

  2007年9月5日下午两点半,48岁的左安一在两次被以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丧失人身自由1800天以后,终于由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宣告无罪。

  左安一案,被专家和舆论称为“一笔简单的商业借贷,一宗正常的经济往来,一起无人受骗的‘诈骗案’”,被告人却被一审法院两次以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

无端蒙冤项目搁浅

  2002年,本应是天圆公司的腾飞之年。经过多年艰苦细致的前期准备,天圆公司旗下的北京天圆广场房地产项目已完成了国际招标,取得了项目规划意见书。启动资金到位1.4亿,后续建设资金也已经落实。按照当时的情况,只要项目正常运作下去,不但可以还清天圆公司从哈尔滨香坊证券部拆借的资金,还可以有剩余收益。

  就在天圆广场项目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的时候,2002年9月30日,天降横祸,左安一突然被刑事拘留了。

  左安一被捕后,曾多次写信给专案组,反复说明自己无罪,请求让自己尽快出去继续运作天圆广场项目以及时归还借款,否则该项目会陷入绝境。结果,由于无人可以代替左安一运作项目,天圆广场项目在左安一失去自由的两年多时间里停滞不前,于2005年4月1日被北京市政府收回。

  左安一被捕后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一直被关押在看守所里痛苦煎熬,没有以任何罪名被起诉。

“五人证言”一手导演

  2003年11月5日,检察院对左安一提起诉讼,指控左安一“利用已终止合作的项目骗取香坊证券借款”,“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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