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李建华等一批严重刑事罪犯宣判死刑后,押赴刑场处决。
现年31岁的罪犯李建华,是荆门市人,原在深圳市一家电器公司从事空调安装工作。去年6月1日上午,李建华从深圳来武汉要求与前女友靳某见面,遭到靳某的拒绝。李遂购买了一把木柄尖刀,于中午再次来到靳某所在大学的学生宿舍寝室门口等候,见靳某拒不开门,持刀作割腕自杀状,但靳某仍不开门。李强行踹开该寝室与卫生间的房门,找到躲在此处的靳某,持刀朝靳的前胸和后背各捅1刀。靳某在送医院抢救途中死亡。李被随后赶到的民警抓获。
昨日,同时被处决的罪犯还有李茂银、任振华等人,他们分别犯有故意杀人罪、绑架罪和抢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