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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要依法进行
  2008-07-17 10:23:10 网友:0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要依法进行 发表评论 IP:121.27.153.*
党的这样“领导干部” 我能服从他们的领导吗?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是河北省邢台市威县名洲镇霍冉庄村村民,我叫妙秀元。2005年2月份,威县政府成立县城规划建设管理指挥部,实施县城“义和路西延项目”的建设,由于该项目违反规划占地等方面的法定审批程序,严重侵犯了农民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和住房的合法财产权。我家的宅基在刚修好的公路一侧,即不影响规划,也不违法占地,也有合法的宅基证,政府却要把我家的宅基分给他人所用,我不同意。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依法向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巨鹿县人民法院于2006年1月10日进行了公开审理。在判决书还没有下达的情况下,县政府带领公安局、建设局、镇政府趁我家中无人之时用挖掘机于2005年腊月22日、24日、26日分三次把我家配房房屋及生活用品全部挖倒杂坏(我家有录象为证)。难道这就是为老百姓服务的公仆吗?胡主席经常讲:“群众利益无小事,”为什么他们对老百姓如此野蛮拆迁,他们这是什么行为,我们的父母官——政府部门都欺负我们,还有谁能保护我们农民的合法权益?我们该向谁去申诉? 2006年2月8日巨鹿县法院下达的裁定书上说:主题告错了,难道一个镇政府有权在县财政上调几百万资金修路吗?拆迁办的人说,权大于法,难道共产党的政策真的权大于法吗?我觉的巨鹿法院判决不公平,他们这样官官相互的行为让我感到寒心。 08年7月10日,天塌的大事情又来了,我正整天提心吊胆的吃早饭,由建设局、城管局、公安局、镇政府、120急救车多种部门组成的大约有100人左右,20多辆车组成的队伍,并带有挖掘机向我家开来,来到我家后什么也不讲,强行我家院落,使原来破损的家,变成一片废墟。我家属前去讲理,根本不听强行并暴力抬到120救护车上,随后我去讲理,名洲镇书记谷印容说执行县长(张锋)的命令,不容我讲,二话不说并强行把我带到名洲镇,软禁我5个小时,侵犯我人身自由权,等他想做的事做完后,才放我回家,回家后,家是什么样的家啊!一片废墟,请各位领导前去过目。 我们生活在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里,我就不相信我们没有说理的地方,我相信党会铲除这些在人民群众头上任意胡作非为的败类,能让我们过上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乌云总不能遮住阳光,我们之所以敢和他们斗下去,就是因为我们身后有坚强的党组织,尽管社会有阴暗角落,但阳光向上方面总会多的,俗话说邪不压正,我们坚决与邪恶势力斗争下去。难道政府领导干部为了自己的功绩、政绩,让农民无家可归的行为就是“执政为民”的表现吗?希望各级领导多予支持,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手机13930907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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